背景:
阅读新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的补充要求

[日期:2018-04-12] 来源:  作者:教务处 [字体: ]

根据市教研室“教学规范月”活动的要求和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研、规范课堂行为,提高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现作补充要求如下:

    1. 各学科集体备课和研讨课要全员参加,实行签到制,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请假以学校或年级假条为准,口头请假或捎假不予认可,视为缺勤。

    2. 备课组组织《高考考试大纲》、《高考考试说明》、《课程标准的学习研究研讨备课组长提前安排分工,提前梳理备课专题相关的近五年各地的高考试题,集体备课前半个小时主备人根据学段组织《高考考试大纲》、《高考考试说明》、《课程标准的学习明确知识要点、考点和关键点,分析相关题目的变化趋势,分析试题对相关知识的考查立意、设问和方法。通过与《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的对照分析,进一步明确课时学习或专题复习的目标、要点和方法。

    3. 跟进备课的教学干部要参加学科的集体备课,不得无故缺席,要精心指导,如实记录,及时反馈,确保集体备课制度落到实处。

    4. 教师上课、自习值班要按时到位,上课提前两分钟进行候课,中间不得随意外出、接打电话。

   各年级、备课组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做好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学科教师静心研究,精准施教,认真值班和辅导,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提高。教务处加大对教研活动、课堂教学和自习值班的检查和巡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实名通报。

                                                    教务处

                                                 2018、4、9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liuyan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