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2年上半年对社会人员及教师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试的通知 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泰语办〔2012〕3号 泰安市2012年上半年对社会人员及教师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试的通知 为提高全市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经研究决定,4月份对全市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 (一)报名范围 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和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已经取得的证书以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时间以2003年6月15日后为有效)为准。 (二)报名地点
参加测试人员(在校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现场报名,其中,泰安高新区到岱岳区报名点报名,泰山景区、局属学校、市区参加测试人员到泰山区报名点报名。 (三)提交材料 1. 身份证: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 2. 照片: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 数码照片采集:报名点需自备高清摄像头。照片采集工具从附件1下载,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数码照片要求:(1)“考生证件编号”栏必须填写考生身份证号;(2)建议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3)当所有的考生相片都放到Photo文件夹(可以自行规定保存路径)后,采用考生相片检查并压包工具(附件2)对照片进行检查压包。 条件不具备的单位,也可以交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 报名及测试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50元/人次。 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拟举办培训班,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进行,凡欲参加培训者交纳培训费30元/人。 二、时间安排 1. 3月15-16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报名。 2. 3月21日前,各县市区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考生相片压缩包汇总后发市语办邮箱:taianyuban@163.com)。 3. 3月21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向省语办提报测试申请。并根据省语办统一安排,确定培训与测试时间。 4. 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根据省语办有关规定和各县市区报名情况,完成考生分组、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考前准备工作。 5. 4月3日,各县市区到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交费。 6. 培训及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4、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其他 (一)报名时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有关内容,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山东版)》为测试参考用书,自愿购买。 市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中心:市政大楼C区9032室。联系电话:6995096 。 附件:1. 普通话测试照片采集工具 2. 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泰安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师训科 2012-0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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