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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紧急通知

[日期:2012-11-13] 来源:教务处  作者: [字体: ]

根据上级安排,2013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10日至18日通过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1110日—18日,90017:00

二、网上报名步骤:

1、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

2、考生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学籍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修改登录密码(密码需牢记),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选择完成后考生要进行确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再次登录只能查询。

三、考试费交费时间:1119日—20日,地点:学校教务处

考试费16/科。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

2011级(高二):所有在籍考生,只允许报考语文、数学、外语;

2010级(高三):不及格考生,参加在校重考;

2009级、2008级考生:毕业后未参加过重考的考生。

                                 教务处

                                                                    20121112

 

 

关于做好2013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3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201311217

考试时间

及科目

800930

10151145

14001530

112

数学

外语

语文(14:0016:00)

113

地理

历史

物理

114

生物

化学

思想政治

11517

信息技术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11-5

市招考办召开报名工作会议,培训县区系统管理人员。

116-9

县区招考办召开报名工作会议,培训学校系统管理人员。县区招考办向市招考办申报学业水平考试考点。

1110-18

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各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报学业水平考试考点。

1119-20

学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校《考生报考花名册》。

报名考生到学籍所在学校缴纳报名考试费。

学校组织漏报考生进行补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学业水平考试考点。

1121

学校确认缴费考生名单。

学校打印并上报县区招考办《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科次统计表》。

1122-26

市招考办根据审批的考点,设置考区、考点,编排考场。

1127-30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领题表。

各市招考办核对并书面确认领题表。

125-20

县区招考办登录系统,打印《考场座次表》和《准考证》。

 

 

 

 

 

 

 

 

 

 

 

 

 

 

 

 

 

 

 

 

 

 

 

 

 

 

 

三、考生资格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员均应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为5年,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经省教育厅确认获得考籍,考籍号与学籍号相同。报名考生数据库来源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凡数据库内没有的考生,视为没有考籍,不具备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2011级考生只允许报考语文、数学、外语。参加重考的考生10科均可报考。

四、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1.考生报名通过远程网上进行。报名过程分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密码、选择考试科目、确认报考信息、打印报考确认单、现场缴费等环节。

    2.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

3.考生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学籍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修改登录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选择完成后考生要进行确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再次登录只能查询。

4.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到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报名。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五、缴纳报名考试费

1.报名考生按省物价、财政相关收费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2.学校在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后,通过学校账号,登录“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校学生《报考花名册》。学校根据花名册上的考生报考科目及相应的标准收取考生的报名考试费。学校应给考生出具收款收据。

3.学校将本校考生报名考试费收齐后,全额缴到县(市、区)招考办,县(市、区)招考办应给学校出具非税收收据。

4.(市、区)招考办将本县(市、区)内各学校报名考试费收齐后,根据市、县(市、区)分成比例,留存县(市、区)分成部分,余额上缴到市招考办。市、县(市、区)分成比例由各市确定。

5.市招考办根据省、市分成比例,于1220前将上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报名考试费汇入省财政专户(省、市分成比例及财政专户账号另行下文)。

各市招考办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广泛宣传、提前培训,确保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申报表

                           二○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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