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师范科,济南、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2号)文件要求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46号)文件部署,教育部拟于7月—12月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3)”—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我省将组织部分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
1.培训任务
对担任兼职教师培训者的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培训技能专项培训,重点提升其培训教学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为各地培养“种子”教师。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1)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优秀教研员,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二)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任务
对特殊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通过对从事盲教育、聋教育、培智教育等不同类别的特殊教育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为全省每所特殊教育学校至少培训1名骨干教师。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应具有组织校本研修、引领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各市每所特殊学校须报送1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报送时须注明教师所任教的具体领域。
3.培训学科(领域)
盲教育、聋教育、培智教育、其他类别。
(三)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任务
对担任兼职教师培训者的幼儿园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员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培训技能专项培训,重点提升其培训教学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为各地培养“种子”教师。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1)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学前教育优秀教研员,对学前教育和教师培训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四)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任务
对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和教研员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在区域学科教学和教师培训中发挥带头辐射作用。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1)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体育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体育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原则上应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体育相关专业;
(2)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音乐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音乐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原则上应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音乐相关专业;
(3)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美术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较好研究的美术教研员,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原则上应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应具有高级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美术相关专业。
3.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初中体育、音乐、美术;高中体育、音乐、美术;小学兼职体育教师,兼职体育教师培训者。
(五)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1.培训任务
对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培训,提升其培训教学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打造专职培训者队伍。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1)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中西部省份培训者须承担过“国培计划”培训任务,东部省份培训者须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者,应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师培训项目组织管理经验。
(3)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从事师德培训的骨干培训者和一线优秀教师。骨干培训者应对师德教育具有较好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师德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务(职称);一线优秀教师应获得省级及以上师德相关奖励,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培训学科(领域)
义务教育阶段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师德培训者。
(六)骨干班主任教师研修项目
1.培训任务
对担任专兼职培训者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和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为期10天(60学时)的集中研修,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教师培训能力,在区域相关工作和教师培训中发挥带头辐射作用。
2.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1)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担任专兼职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高等学校和各地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务(职称);
(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优先选派拥有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的骨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务(职称);
3.培训学科(领域)
小学、初中和高中骨干班主任及培训者;小学、初中和高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二、名额分配
我省各市参训教师名额分配原则上以各市中小学教师数、幼儿园教师数、教研员数和特殊教育学校数为基数进行(各市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高校参训名额原则上参照2013年“山东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承担的培训项目进行分配(各高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培训项目将于7月-12月组织实施,每学科集中培训10天(60学时),具体承办单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市要优先推荐“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初定人选”参加培训(各市“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初定人选”名单已发至各市邮箱);剩余名额原则上从“各市教师培训专家库”或各级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中推荐;已经参加过近三年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的人员不重复参加本项目。
(三)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于6月10日-18日利用“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6月18日前将“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报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电子版汇总后发到sdssxzx@126.com。
(四)山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卢静;联系电话:053181916651。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53186401285;邮箱:sdssxzx@126.com;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36号齐鲁师范学院(院内),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邮编25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