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泰安市语委会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泰安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标责任书》有关规定事项,在完成首批四大领域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基础上,市语委将面向市直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简称四大领域)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补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四大领域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且没有参加过首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工作人员,50周岁以上(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不作硬性规定,但鼓励参加培训并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
二、测试的内容和方式
(一)测试内容:参考《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 新闻媒体 公共服务行业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泰语委字〔2011〕2号),具体内容见市教育局网站语言文字栏。
(二)测试方式:集中报名,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左上角最新公告栏下载“普通话测试报名模板表”,自行填写,单位统一报送。
(二)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止,逾期不候,报名人数达不到80%硬性规定或者不报名的,将由市政府进行通报,影响迎评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测试时间:7月1日至4日。
(四)测试地点:泰安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暂定)。
四、准考证办理
(一)办理时间。报名结束后,将报名信息发至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生成准考证号,市语办将于6月25日至28日打印准考证,各单位于29日至30日至市语办领取准考证。
(二)收集照片。请各参加测试的部门、单位收齐同底板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
(三)测试费用。交清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方能办理准考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28号)。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人。市政大楼C9032室,联系人:卢毅,联系电话:6995096,电子邮箱:taianyuban@163.com。
(五)有关分工。市直参加测试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和主管行业、系统的准考证办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因需要测试单位数量多,测试程序环节紧密、连贯,测试程序的制约性强,请各单位增强时间意识,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并办理准考证,以免耽误测试,影响迎评进程。耽误测试的,市语办不再安排补测,请有关部门、单位注意。
(二)报名测试人员要按照普通话测试要求,一律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三)参加测试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考点有序的测试秩序。
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