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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和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05-15] 来源:教务处  作者: [字体: ]

请各位有意参评的老师,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准备于523日之前,将参赛作品交教务处。

泰安长城中学教务处、信息中心

2014515

 

     

 

                        泰教备函〔20147

 

关于组织全市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

优质课和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

  

 

各县市区电教站(装备办),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动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45号)、《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44号)要求,今年我市继续举办市级评选活动,参评对象、作品范围、材料报送要求等严格执行省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评审,择优上报。

名额分配:每县市区优质课15节、课件(含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等)10节;高新区、景区、市直学校每单位优质课6节、课件5节。

报送截止时间:2014530

联系人:张相海,联系电话:8206357

邮箱:ta8206357@163.com

 

附件:

1、《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45号)

2、《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44号)

 

                       2014年5月13   


鲁教馆[2014]5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

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2014]4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馆组织2014年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学科任课教师。

二、项目设置

(一)传统项目: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不含特教、幼儿园)。

(二)新增项目:

1、上目软件应用优质课评选。

为推动《山东省2013-201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电教软件推荐目录》中软件、资源的应用,今年新增设电教软件、资源应用优质课评选活动,主要针对《目录》中课件、网络课程等资源在教学中的应用评选。

2、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微课程评选。

三、选用教材

(一)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

(二)参加电教软件应用评选的,需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电教软件目录中的软件和资源。

四、评审要求

(一)参评优质课和微课程要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要在交流互动、自主研学、资源共享、效益最大化等方面体现出学习方式的变革和数字化对思维带来的深刻改变。

(二)参评优质课和微课程要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体现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模式,注重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探究意识,课堂气氛轻松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三)参评优质课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三方面内容,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可为文字稿,教学视频部分要求图像清晰,建议采用高清摄像机多机位拍摄;在前期录制和后期编辑中,既要反映课堂整体效果,又要突出重点,清晰展示课件设计思路。优质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微课程不超过10分钟。

五、技术标准

视频格式统一为WMV格式,高清录像画面像素为1280×720;不具备高清录制条件的,可提交标清录像画面。

六、材料报送

(一)活动只接收市级电教馆集体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二)各市作品按以下要求整理后以移动硬盘报送,移动硬盘做好标记。文件夹分级如下:市——1优质课、2电教软材应用课、3微课程——学段(1小学、2初中、3高中)——学科——课题(或微课程知识点)名称。

(三)登记表中的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由报送单位汇总,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四)各项目报送数量。优质课:威海、莱芜、枣庄、日照、东营限报20节,其他各市限报30节;电教软件应用优质课:威海、莱芜、枣庄、日照、东营限报20节,其他各市限报25节;微课程各市限报15个。

(五)报送截至时间:2014610日前

七、评审与奖项

本活动设一、二、三等奖,比例为3:4:3,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

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千佛山南路1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3

联系人:董秀民

电话:0531-82929986

邮箱:dongxiumin@126.com

请登录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查阅下载:http://www.sdbern.cn/

 

附件:1.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登记表

      2.上目软件应用优质课登记表

      3.微课程登记表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2014年3月19

 

 

 

 

 

 

 

 

 

 

 

 

 

 

 

 

 

 

 

 

 

 

 

 

 

鲁教馆〔20144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

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2014]43号)文件精神,今年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举办第十八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省电教馆经研究决定于20147月组织全省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及项目设置

(一)凡参评的作品必须是由电教、教研人员、中小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根据新课标文字教材设计制作的且未公开发表、未参加过我馆组织的评比活动的作品。

(二)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个学段参赛项目分别为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等五类。各市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送参评作品,不要求报送所有类别作品参评。

二、评比办法及要求

(一)各市负责组织本市作品的评选,按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参评作品登记表须加盖学校和市级电教馆公章,否则不予参评。

(二)7月份省电教馆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等级,并按照中央电教馆的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

(三)参评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均需按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执行,该指南中对参赛项目的设置、制作要求和报送形式做了部分修改,各市电教馆要认真学习、把握。(《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可从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官方网站: http://www.mtsa1998.com.cn或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www.sdbern.cn)上下载。)

三、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市推荐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数量要求

威海、莱芜、日照、枣庄、东营等市限报20件,其它市限报30件,各市学科主题社区限报10件,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限报10节,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限报5件,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分别限报15件、15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从全省2014年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中推荐优秀课例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本次评选各市不需再报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二)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要求各市统一用移动硬盘报送所推荐的参评作品,移动硬盘将在评审完成后退还。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要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别建文件夹,每个参评作品要按内容分别建立作品、源程序、文档资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教学范例等) 文件夹。移动硬盘上要注明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要无病毒、运行良好。

2、《参评作品登记表》(表2),由参评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各市参评作品明细表(表3),由各市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

3、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三)参评作品中如发现有雷同或抄袭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四)凡参评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须于2014630日前,由各市电教馆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省电教馆刘彩霞处。

联系电话:0531-899961690531-82929986

邮寄地址:济南市千佛山南路1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3

四、评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的奖项,按参评作品的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30%。由省电教馆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请各市电教馆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做好本市作品的初评和推荐工作,使报送的优秀作品能真正反映当地教师的最高制作水平,争取在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深入和发展。

 

附件:

1: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2:参评作品登记表

3:各市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参评作品明细表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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