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山东省教科所《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开展首届山东省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工作。为组织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采用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推荐作为促进我市中小学课程建设的重要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市教育局将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市教科所组织以市学术委员为主体的专家评委对上报的微课程进行初评,每个学段每个学科推荐15项优秀微课程参加省组织的评选。如果上报材料整体水平较高,将根据情况组织市级评选,并对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微课程名单予以公布。
二、名额分配
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初中、小学每个学段、每个学科可各推荐5项;其他县市区高中学段每个学科推荐20项,初中、小学每个学科各推荐30项;市直学校每校每个学科推荐3项。特别优秀的可突破推荐名额限制。
三、推荐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可到省教科所网站下载省优秀微课程评选相关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具体申报材料见省通知。每个单位统一编号,制作详细的申报目录,请对应编号依次详细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学科、学段、课程名称、所用教材的出版社等信息(该目录须打印出来,一式三份)。各单位审核后,将所报学科资料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为顺序分别整理,统一储存到大容量移动硬盘之中,每个学段一个硬盘(每个硬盘须有相应的纸质的目录清单,清单要求同上),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到市教科所。
四、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将各微课程相关材料汇总整理无误后,务必于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移动硬盘报市教科所(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到电子邮箱:jks413@163.com)。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王丽华、桑征,电话:8222390
附件:1.《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
2. 山东省首届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申报表
泰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附件一
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市教科所(院、中心)、各实验学校:
为了提高我省中小学微课程开发的专业水准,提高其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性,发挥其促进学生学习的功能,经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开展首届山东省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微课程是指学校基于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实际而开发、实施的信息化课程。微课程开发的范围较广,可以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某一堂课开发,也可以针对某一个单元、教材上某一章(节)开发,还可以针对某一个学生学习的重难点开发。微课程除了制作的微视频之外,还包括与微视频配套的教学设计、视频制作脚本、评价检测题、相关学习资源等,申报时须保证上述材料的完整性。
二、 评选条件
(一)申报者所开发的微课程,要尽可能多满足下列条件:
1.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按照“课程”的要义进行开发,完整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并使得上述四个课程要素之间具有一致性。
2.能围绕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展开,有效帮助学生跨越学习障碍,取得满意的学习效果。
3.所开发的微课程能够建立与学习目标一致的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科学化。也就是说,开发者能够根据知识学习的类型或者知识学习的规律,设计合理的学习方式,能够使学生经历真实而有深度的学习,学校效果良好。
4.与微视频连接的课程资源,要符合学习目标的需要,特别是要适合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要。
5.与微课程相连接的学习评价,要与目标一致,防止题海战术,所设计的评价要能够用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及时反馈给学生,避免简单的价值性评价(如“很好”、“很棒”等笼统的、指导性不强的评价)。
6.对于预设性不强而生成性较强的微课程,不需课程目标的清晰化,但需要把活动或者学习过程的展开设计清楚,并有证据证明所设计活动或者学习的成效。
(二)特别说明
1.所开发的微课程要注意课程要素的完整性,不能仅提供微视频。申报者需要完整提供微视频、制作微视频的脚本、课程教学设计文本(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评价)。在陈述课程目标或者教学目标的时候,最好能说明目标与课程标准的关系以及与教材、学情等的关系。
2.申报人(指微课程开发与实施者,下同)可以是微课程开发的首席教师,可以是教研团队或者研究小组,也可以是研发组织负责人。
3.本次评选仅针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不包括在内。
4.本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首届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申报表》(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统一发至:best1116@163.com
(二)与微视频配套的教学设计、微视频脚本、评价检测题、相关学习资源等,上述材料请分别打印出来(格式自定),一式三份。电子版由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统一发至:best1116@163.com
(三)微视频。申报者须提供相应的微视频资料,各市统一编号,制作详细的申报目录,请对应编号依次详细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学科、学段、课程名称、所用教材的出版社等信息(该目录须打印出来,一式三份)。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将所报学科资料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为顺序分别整理,统一储存到大容量移动硬盘之中,每个学段一个硬盘(每个硬盘须有相应的纸质的目录清单,清单要求同上),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到省教科所。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
各市教科所(院、中心)组织初评。
(二)终评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发布正式文件公布。
(三)评选数量
每个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每个学科(指有国家课程标准的学科,没有国家课程标准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不在评选范围之列)各市上报数量不超过15项。省评审委员会拟从中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省评审委员会将对微课程开发与实施的首席教师及其团队成员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选时间
各市于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附件二
山东省首届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申报表
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区)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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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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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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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教材的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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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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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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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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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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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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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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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目标(不超过100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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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内容(字数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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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实施(不超过500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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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微课程评价(字数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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