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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成立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暨筹办泰安市教育系统书法作品展览的通知

[日期:2014-10-09] 来源:教科所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切实将书法教育根植于课堂,传播于校园,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光大书法艺术提供土壤和氛围,推进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筹备成立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届时并举行泰安市教育系统书法作品展览。现就做好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筹)候选会员推荐和书法作品展览工作通知如下:

一、协会入会条件

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筹)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推荐方式。泰安市教育系统(包括离退休职工)教职工、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个人会员形式申请加入泰安市教育界书法协会。

1.已取得县级及其以上书协会员资格者;

2.本人书法、篆刻作品参加县书协及以上主办的展览一次以上者;

3.本人书法、篆刻论文在省级及其以上书法专业报刊发表一次以上者;

4.专职书法教师,教学成绩优秀者;

5.教育系统内部,已经退居二线且热爱书法艺术,积极致力于中小学书法教育和推广的老干部、老领导。

团体会员包括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景区社会事业局和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

候选会员须在该协会正式成立后、经协会理事会或主席团批准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二、会员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书协个人会员候选人10-12名,团体会员2-3个;高新区、景区、市直学校各推荐个人会员候选人2-3名,团体会员1-2个,市直学校为团体会员单位。

市教育局老干科推荐会员候选人(不限名额)。

各推荐个人、团体按类别填写好推荐表(见附表)于20141015日前报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校要积极推荐本地本校的泰安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不占各地各校推荐名额)。
   
三、作品报送

每县市区推选书法作品1015幅,高新区、景区、市直学校各5-10幅,老干科推选5-10幅,于201410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字体、字数不限,尺幅要求竖幅,大小不超过6尺,不装裱,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永梅   电话:6995096

电子邮箱:taianyu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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