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切实将书法教育根植于课堂,传播于校园,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光大书法艺术提供土壤和氛围,推进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筹备成立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届时并举行泰安市教育系统书法作品展览。现就做好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筹)候选会员推荐和书法作品展览工作通知如下:
一、协会入会条件
泰安市教育书法家协会(筹)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推荐方式。泰安市教育系统(包括离退休职工)教职工、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个人会员形式申请加入泰安市教育界书法协会。
1.已取得县级及其以上书协会员资格者;
2.本人书法、篆刻作品参加县书协及以上主办的展览一次以上者;
3.本人书法、篆刻论文在省级及其以上书法专业报刊发表一次以上者;
4.专职书法教师,教学成绩优秀者;
5.教育系统内部,已经退居二线且热爱书法艺术,积极致力于中小学书法教育和推广的老干部、老领导。
团体会员包括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景区社会事业局和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
候选会员须在该协会正式成立后、经协会理事会或主席团批准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二、会员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书协个人会员候选人10-12名,团体会员2-3个;高新区、景区、市直学校各推荐个人会员候选人2-3名,团体会员1-2个,市直学校为团体会员单位。
市教育局老干科推荐会员候选人(不限名额)。
各推荐个人、团体按类别填写好推荐表(见附表)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校要积极推荐本地本校的泰安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不占各地各校推荐名额)。
三、作品报送
每县市区推选书法作品10—15幅,高新区、景区、市直学校各5-10幅,老干科推选5-10幅,于2014年10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字体、字数不限,尺幅要求竖幅,大小不超过6尺,不装裱,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永梅 电话:6995096
电子邮箱:taianyu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