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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日期:2014-10-10] 来源:教科所  作者: [字体: ]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拟开展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已经取得的证书以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时间以2003615日后为有效)为准。为配合全市已经开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没有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岗教师,将是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重点对象。

参加测试人员(在校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现场报名,其中,泰安高新区到岱岳区报名点报名,泰山景区、市直学校、市区参加测试人员到泰山区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1.1013-2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报名(双休日除外)。

2.1023日前,各县市区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考生相片压缩包汇总后发市语办邮箱:taianyuban@163.com

3.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根据省语办有关规定和各县市区报名情况,完成考生分组、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考前准备工作。

5.1029-31日,各县市区到泰安市语办领取准考证并交费。

6.113-5日,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测试时间拟定于1189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

2.照片: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

        数码照片采集:报名点需自备高清摄像头。照片采集工具从附件1下载,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数码照片要求:(1)“考生证件编号”栏必须填写考生身份证号;(2)建议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3)当所有的考生相片都放到Photo文件夹(可以自行规定保存路径)后,采用考生相片检查并压包工具(附件2)对照片进行检查压包。

        条件不具备的单位,也可以交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报名及测试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五、其他

(一)报名时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有关内容,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大楼C9032室。联系电话:6995096

 

 

泰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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