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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5-01-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各部门、年级: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我校拟于近期对全校教职工201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1、每位教职工需撰写《2014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工作要求

1、《2014年度个人述职报告》说明:标题宋体2号加粗,姓名楷体三号,正文仿宋3号;落款时间2015120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群众或民主党派名称”。

2)“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为“单位全称(泰安长城中学)+职务(如教务处主任)+职称(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或二级教师),如:泰安长城中学教务处主任、一级教师。

3)“岗位名称及等级”为“所在部门或年级+具体岗位+职称等级(高级为七级专技、一级为十级专技、二级为十二级专技),如:高一语文教师、七级专技

4)“任现职时间”为“现职称聘任时间,以聘书为准”。

5)“个人总结”落款时间为“2015120日”。

6)“本人意见”签署“同意”,时间为“2015125日”。

三、完成时限

128日(周三)下午之前以部门和年级为单位把上述材料送交办公室。

                                      泰安长城中学

                                     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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