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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学“1+1”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活动安排

[日期:2012-02-21] 来源:教科所  作者: [字体: ]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建设课程特色学校,按照全省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在我校教师中开展“1+1”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活动。要求每位教师在专任一门学科(当前所教学科)的同时,再另外开发一门自己胜任的校本课程作为学校课程。学校课程开发侧重于学生兴趣类(结合学生实际开发学生喜欢的新材料、新媒体、新技术等课程)、学校特色类(突出我校艺术体育特色和社团课程开发)和乡土类课程(结合齐鲁文化、泰山文化和个人的家乡文化开发课程)等。“学校多样化发展”征集的课程开发子课题可以参加本次申报。

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前或实施过程中,撰写自己开发及实施课程的《课程纲要》。《课程纲要》包括一般项目和具体方案两个基本部分。一般项目要简要地说明开课教师、课程性质或类型、教学材料、学习时限、适合对象等;具体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活动安排、课程实施说明、考核评价说明等。

本次征集活动,以学科教研室为组织单位进行动员发动和前置性培训。于227日前,以学科为单位将征集表交教科所。

 

泰安长城中学教科所

2012221

 

 

长城中学“1+1”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活动征集表

姓名:            现任学科:              年级:

拟开发课程名称:

学习时限

 

备注

适合对象

 

 

课程目标

 

 

课程内容

 

 

活动安排

 

 

实施要求

 

 

评价方式

 

 

说明:学习时限即完成本课程所需课时数(最好不超过10课时),适合对象即本课程适合高一高二高三哪个学段(最好注明上下学期),课程目标即三维目标(最好用一句话概括,如通过本课程实施教给学生什么知识、培养什么能力、养成什么习惯、价值观等),课程内容即本课程的大致内容范围界定,活动安排即本课程实施是通过课堂教学、科学实验、研究性学习还是校内外活动等,实施要求即实施过程中场地、器材、技术要求和对学生的要求等,评价方式即本课程实施后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评价,如书面答卷、研究报告、学生档案袋、学生作品等。

泰安长城中学教科所                 20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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