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各班跑校人数变动较大,部分同学跑校证丢失。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跑校生管理,规范跑校证使用和办理,特制定本通知,现就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各班要严格落实跑校证办理人数,各班主任要确认办理跑校证同学资格并签字确认,住校生一律不予以办理跑校证。
2、各班级汇总确定本班跑校生人数后以班级为单位到团委办理跑校证,并上交本班跑校生名单一份。
3、跑校生在上下学期间“走读证”应随身携带,一人一证。出入校门时跑校证应悬挂在胸前或主动出示跑校证。不主动出示者由三自教育检查人员发放黄卡。非上下学时间出入校门不得以跑校证代替假条使用。
4、跑校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发放黄卡。
5、跑校生应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跑校证,不得随意放置在车筐或拴在车把上。丢失后立即向学校政教处挂失补办,以免被他人利用。跑校证办理期间可由班主任签假条暂代。
6、2014、2015级学生补办跑校证需缴纳工本费3元。2016级新办理跑校证不收取费用,补办需缴纳3元工本费(准备近期一寸彩照1张)。
7、对于在跑校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随意转接他人、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查验过程中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等违纪现象视情节不同给予红卡或黄卡处理,计入班级量化。
8、9月5日下午起各班长可携带跑校证名单到团委办理跑校证,请各班注意办理时间,务必准备好照片。照片年龄过小不予以办理。
政教处 团委
2016年9月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