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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日期:2017-12-13] 来源:  作者:团委 [字体: ]

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中学共青团改革》暨团省委、团市委有关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严格团员发展的文件要求,2017-2018年度团市委分配我校拟计划发展团员名额45名。校团委决定于本学期按上级分配计划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 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我校在校学生;2. 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上进,认同团的章程;3. 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4. 具有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5.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发展程序:

1.因团员名额有限,各团支部对申请入团的学生进行认真审查,申请人较多时,要民主投票推荐产生入团积极分子,严禁直接指定。

2. 校团委将将对各班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培训将由集中培训(团课)和分散培训(自学共青团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

3.结合培训团课内容及共青团基础知识团委将组织入团考试,根据成绩择优取前30名确定为本学期团员发展对象,并张榜公示。

4.校团委将向团员发展对象发放正式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确认取得团籍,并归入各支部団档。

5.本学期不再集中举行新团员入团仪式,待2018年上半年高三团员发展对象确定后一并在2018年五四青年节前后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特此说明。

希望各团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在保证质量、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共青团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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