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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长城中学关于2011—2012第一学期学生评优的通知

[日期:2011-12-30] 来源:政教处  作者: [字体: ]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班风学风建设,我校将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三好学生:按本班人数的1/5评优,要求品学兼优,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2、优秀班干部:每班2个,要求工作认真,品德优秀。

3、优秀团员:每班按在编团员总数的1/7评比,要求品德优秀、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会干部:由政教处从学生会成员中选出。

5、优秀国旗班成员:由政教处直接选出。

6、优秀团支部:每个级部1个。

7、优秀班集体:高一级部5个;高二、高三级部各3个。优秀班集体的评选依据为:日常检查(包括政教处与级部检查)。

 

注:

1、各级部、各班级所分名额不得突破。

2、在本学期受过处分的学生无评优资格。

3、评优结果于201219号前由级部收齐后交政教处,过期不交视为弃权。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

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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