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学期,学生会工作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在看到成长的同时,也发现了部分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让学生会真正成为同学们“自我服务”的组织,成为老师的得力助手,成为同学们实践自我、成就自我的平台,经研究决定,对学生会部分工作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高三同学时间较紧,学习任务重,出于以上考虑,高三学生会成员新学期不再担任学生会各项职务。在此,感谢高三学生会成员的付出与贡献。
二、学生会现有管理部门不变化。在本学期,宣传部、文艺部两个新成立部门工作开展顺利,其他各部门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新学期学生会成员应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1、学生会成员应在学习方面起表率作用。在本次期末考试中,成绩未达到班级前30%者(文艺部未达到班级前50%)一票否决,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所有学生会成员应协调好学习与工作时间,以自身工作提高学习效率。
2、学生会成员应在日常行为起表率作用。律人先律己,凡在学校、级部中受过处分、有严重违纪行为者一票否决,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3、学生会成员应定位准确,先是学生,才是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公平公正。不打官腔,不欺上瞒下,不徇私舞弊,不打击报复,不做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事情。学校将健全监督评价机制,重能力、重品德、重表现,欢迎全校师生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学生会成员应具有创新意识。部分学生干部在平时工作中缺乏思考和创新,对待工作只是在原来基础上原地踏步,简单应付老师的安排与检查,仅仅是为了工作而工作。新学期学生会成员应善于思考和创新,学校也鼓励学生会成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新学期有意向加入学生会的同学也应严格遵照以上标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申请。
感谢全校师生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有你们的关注,我们会做的更好!
祝: 各位老师 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各位同学 学习进步,快乐成长!
泰安长城中学 政教处 团委
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