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文明素质,学校将成立校园精神文明督察队。校园精神文明督察队由校政教处、团委、级部部分老师与学生志愿者组成。其基本职能和任务是积极配合政教处、团委、校学生会开展工作,监督并检查同学的文明行为,带领全体同学为建设一个舒适、宁静、文明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为加强精神文明督察队自身建设,使督察队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精神文明督察队队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队员必须是由政治思想好、有奉献精神,有强烈正义感、责任感、集体荣誉感,能严格执行督察任务的学生。
二、队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和道德规范。
三、 督察队成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对各种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阻止并作好记录。
四、 文明督察队成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文明礼貌,不能与同学谩骂或打架。
五、文明督察队成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按规章制度办事。
望有志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报名地点:政教处。
每学期末将对队员进行评比,优秀者给与表彰。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