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班风学风建设,我校将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三好学生:按本班人数的1/5评选,要求品学兼优,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2、优秀班干部:每班2个,要求工作认真,品德优秀,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优秀团员:每班按在编团员总数的1/7评比,要求品德优秀、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会干部:由政教处从学生会成员中选出。
5、优秀国旗班成员:由政教处推荐。
6、精神文明督察队积极分子:由政教处推荐。
7、优秀团支部:高一级部2个、高二级部1个,高三级部1个,由团委推荐产生。
8、优秀班集体:高一级部5个;高二级部3个,高三级部3个。由政教处按日常量化总成绩直接推荐。
注:
1、各班级所分名额不得突破。
2、在本学期受过处分的学生无评优资格。
3、评优结果于2012年7月2号前由级部收齐后交政教处,过期不交视为弃权。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