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来规范我校学生的请假行为。具体如下:
1、请假与销假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随意请假。确需请假的,应按照下面程序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请假:家长向班主任说明请假原因——学生个人填写假条、签字——班主任签字——级部主任或副主任签字——政教处盖章、登记。
销假:学生返校——持家长证明——家长与班主任沟通——销假(请假时限较长者,无论请假、销假,均需到政教处、教务处备案)
2、请假类别:
(1)因病请假:在校内生病,需要到医院就医或回家休息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返校时,应持医院证明和家长证明,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销假;生病在家不能到校者,应先由家长代为请假,返校时,持医院证明和家长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2)因事请假:因事确实需要外出者,应按照请假程序办理手续。返校时,应持家长证明,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销假;因事不能到校者,应先由家长代为请假,返校时,持家长证明,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办理补假手续。
(3)住宿生请假:应同时填写两份请假单,一份交给管理员,一份作为出校门凭据。请、销假程序同前。
(4)特长生请假:应先由专业教师签字同意,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其它同上。
3、请假时限:
(1)一周内的请假:班主任可允假,但必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做好请、销假记录。
(2)两周内的请假:班主任向年级汇报,由级部主任签字批准,政教处备案,并做好请、销假记录。
(3)两周上的请假:由学生及家长提出申请,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级部主任签字,由政教处报请校长同意后,在教务处、政教处备案。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4、补充说明:
(1)凡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安保科一律不予放行;私自外出者按违反校纪处理。
(2)不履行请假制度,属学生本人责任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属班主任责任的,要追究班主任责任;属有关部门责任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在上课时间,为不影响正常的课堂秩序,不允许学生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在课间办理相关手续。
泰安长城中学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