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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楼接待室使用管理规定

[日期:2013-03-18] 来源:政教处  作者: [字体: ]

为加强对学校教学楼接待室的管理与维护,提高利用率,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会议室规范有序使用,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服务,特制定接待室管理规定:

1、接待室由政教处就近统一管理,负责安全及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2、校级重要会议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工作。

3、各部门承办的会议,须由分管校领导或承办部门主任指定人员,在会前与政教处联系,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4、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卫生、布置及会务准备工作。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工作。

5、会议期间要确保会议室的清洁,爱护会议室的设施,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的,会后要及时清除,以保持墙面整洁。会后请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清理干净会场垃圾等各类物品,检查会议室电源、门窗、空调是否关好,锁好门后将钥匙交还政教处。

6、使用会议室时,未经政教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会议桌椅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带外出。

7、各部门召开会议如需使用音响等设施,要派专人自行负责音响等设施的调控。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学校规定赔偿。

8、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主任即为会议期间的安全负责人。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校将追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会后,政教处派人对会议室内设施及时跟进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会议室内设施发生损坏,学校将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泰安长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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