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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学生社团的通知

[日期:2014-09-24] 来源:团委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同学们的创新精神,提高同学们的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促进同学们全面健康发展,学校拟在已有社团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团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要注明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办法和具体职权范围、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的权力和义务、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的终止程序以及其它的必要事项。社团章程必须经过本社团成员的讨论、民主通过。

25名以上学生(可以是非同一班学生)发起,并聘请到相关的指导教师或顾问、名誉社(会)长。

3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4、有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社团筹备负责人。

5、活动经费有可靠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6、社团成员必须遵守社团章程。

7、社团负责人熟悉社团章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社团成立的程序:

1、申请:经过准备,满足了上述条件,可正式申请成立。正式申请应包括以下几点:①申请社团成立的原因和理由;②社团名称;③社团的章程;④社团的规模和现有成员;⑤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⑥社团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⑦指导教师或顾问、名誉会长基本情况;⑧社团活动经费的来源及管理方法等。正式申请必须先经集体讨论通过,再由社团负责人报送校团委审批。申请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cczxtw@163.com

2、审批: 校团委对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进行讨论,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形成意见后,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形式给予批复,并予公告。审批通过的社团,由团委发给《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和《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各社团按要求填写后及时上交团委存档。同一性质或相同活动内容的学生社团,不予重复批准建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社团,不予以批准建立。

三、社团成立的时间安排

20141017日前为申请阶段,由各发起人根据社团成立的条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向校团委正式提交书面申请。

20141026日前为审批成立阶段,由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形成意见,给与批复,及时公示。

备注:各社团需提交本学年社团工作计划,计划一并发送至邮箱:tacczxtw@163.com已成立社团长期无明确计划并未组织开展活动予以注销。后附现有社团名单及社团设立指导意见。

欢迎同学们积极申报,踊跃参加!

 

 

                           共青团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

                               2014924

   

学生社团活动内容指导

实践公益性社团

中学生心理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

艺术类

陶艺社

摄影协会

剪纸社

     声(管)乐协会

曲艺协会

舞蹈协会

体育类

棋类协会

足球社

健美操社

乒乓球社

轮滑社

武术社团

人文科学类

历史研讨社

英语社团

百科讲坛

话剧社

科技(电脑)协会

我爱旅游

航模协会

生物协会

 

 

以上社团仅供参考,同学们可根据个人实际组织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成立相关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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