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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开展“彩虹伞”青少年普法漫画设计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4-10-23] 来源:团委  作者: [字体: ]

各班级:

          为进一步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制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培育法制意识,根据《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鲁综治委预青组联字〔20142号)有关要求,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上级部门联合开展“彩虹伞”青少年普法知识漫画作品设计比赛活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更好地做好我校相关组织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彩虹伞——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

二、作品设计

1. 主题鲜明,重点围绕《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禁毒法》和《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设计,普及法制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培育法制意识等内容进行创作。

2. 构思巧妙、形式新颖、贴近生活、寓意深刻,体现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时代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3. 统一用A3纸进行创作,版面设计使用手写文字和手绘插图(无剪贴画),版面整洁合理、美观大方、独特创新。

4. 应为原创,严禁抄袭。

5. 正面不作任何标记,背面右下方贴上打印标签(内容及格式如下)。

 

参赛作品

    

 

    

 

  

    

 

学校班级

 

联系方式

 

三、作品报送及相关要求

1.本次漫画设计比赛不限年级,自愿参与,鼓励有漫画设计专长的同学参与活动。

2.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1112日下午17:00,单幅合格作品+1分,每班加分不超过3分。

3.  如在全省比赛中获奖,根据获奖等次,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另加班级量化分七、五、四、三分。

4.  注意本次上交作品为漫画作品(非手抄报或一般动漫形式),要求有作品名称,可设计单幅漫画、四格漫画等多种方式,作品要符合设计要求。

5.  校内作品不需粘贴作品标签,作品标签统一由学校团委协助制作,上交作品必须用铅笔将作者姓名、班级及漫画名称写在作品背面。

6 有不明事项咨询学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

                              2014102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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