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跑校生管理,规范跑校证使用,特制定本通知,现就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各班要严格落实跑校证办理人数,政教处将在校园网对各班前期领取跑校证数量进行公示,请各班主任认真核对落实。住校生一律不予以办理跑校证。
2、跑校生在上下学期间“走读证”应随身携带,一人一证。出入校门时跑校证应悬挂在胸前或主动出示跑校证。非上下学时间出入校门不得以跑校证代替假条使用。
3、跑校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跑校生应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跑校证,不得随意放置在车筐或拴在车把上。丢失后立即向学校政教处挂失补办,以免被他人利用。跑校证办理期间可由班主任签假条暂代。
5、跑校证初次办理由学校免费提供,如丢失补办需缴纳工本费3元(准备近期一寸彩照1张)。
6、对于在跑校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随意转接他人、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查验过程中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等违纪现象视情节不同给予红卡或黄卡处理,计入班级量化。
政教处 团委
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