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各班跑校人数变动较大。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跑校生管理,规范跑校证使用,特制定本通知,现就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各班要严格落实跑校证办理人数,各班主任要确认新办理跑校证同学资格并签字确认,住校生一律不予以办理跑校证。高一级部部分班级现仍未办理跑校证,9月18日前必须办理完毕。
2、跑校生在上下学期间“走读证”应随身携带,一人一证。出入校门时跑校证应悬挂在胸前或主动出示跑校证。不主动出示者由三自教育检查人员发放黄卡。非上下学时间出入校门不得以跑校证代替假条使用。
3、跑校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发放黄卡。
4、跑校生应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跑校证,不得随意放置在车筐或拴在车把上。丢失后立即向学校政教处挂失补办,以免被他人利用。跑校证办理期间可由班主任签假条暂代。
5、跑校证初次办理由学校免费提供,如丢失补办需缴纳工本费3元(准备近期一寸彩照1张)。
6、对于在跑校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随意转接他人、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查验过程中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等违纪现象视情节不同给予红卡或黄卡处理,计入班级量化。
7、自下周一开始各三自检查组及值周班将在校门口严格检查跑校证使用情况。
政教处 团委
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