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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新道德教育实验研究优秀案例的通知

[日期:2015-09-25] 来源:政教处  作者: [字体: ]

1.参评对象

凡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工作者、专任教师均可参加本次新道德教育实验研究优秀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

2.评选范围

2010年以来,在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或未发表的新道德教育课题实验研究案例均可。

3.案例要求

1)价值取向正确,方法科学,效果良好。字数一般控制在4000字以内;文责自负,不得抄袭,一旦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

2)案例内容应具备教育问题的产生、教育的方法和过程、教育产生的效果、教育者的感想和体会等内容。

2)格式要求:在首页填写标题,写明所属县市区、单位、姓名、电子邮箱;正文前要有内容摘要;文末注明引文出处或参考文献;用A4纸打印,字体一律用小四号宋体,报送参评案例一式二份。

3)选题参考

案例依据申报新道德教育实验课题研究指南中的内容选择,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内容要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选题:①主题教育;②学科道德教育;③家校共育;④文化浸润教育;⑤感悟自然,阳光心理;⑥道德教育评价

4.评选方法

1)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分学段进行评选,根据案例质量分别评出一、二等奖。

2)获得一、二等奖者,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在新道德教育实验研究现场研讨会上统一发放,一等奖获奖案例将在《泰安教育研究》上专辑刊发。

5.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请按学段分别予以统计汇总。

2)各单位须于1030日前将参评案例汇总电子稿报送市教科所。

                                    

                               2015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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