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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日期:2017-12-05] 来源:  作者:安保科 [字体: ]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201           学生:    (签名)

为了增强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让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管责任,以使家校联手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由于灵山大街车流量非常大,车速也非常快。为确保安全,不允许学生横穿马路。在路口过马路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

2.学生不允许骑摩托车。骑乘其他车辆时不能高速行驶,不允许逆行,不能并排骑行,更不允许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3.学生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看手机。 

4.家长要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租用的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保证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不超员、不超载。坚决不租用、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租用7座以上的私家车。

5.在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开家长会及有其他需要家长参与的大型活动时,家长的车辆可以在校门两侧的机动车道上顺向靠边停放两排,短时停留(注意避开公交站牌和路口)。停车时要尽可能远离校门,并服从保安的引导。不允许将任何车辆停放在学校门口的网格线内,校门两侧的人行道上不允许停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不允许停放任何车辆,给学生留出安全行走的空间。

6.家长接送学生前应提前与学生约好远离校门的地点,在远离校门处等候,不到校门口观望,更不要进入校园。尤其注意不要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的通行道路畅通。

7.家长要经常与班主任联系,时刻关注学生的离(返)校和到家(离家)时间,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沟通,排除安全隐患。

另:家长来校前要提前与班主任联系,防止发生来到校门口再联系却联系不上的事情发生。没有班主任的允许不准入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校、班主任和家长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泰安长城中学(章)           

 2017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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