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教育局、文明办组织开展了首届中小学市级文明校园审核认定工作,泰安长城中学被评为首届市级文明校园,山东省文明校园提名学校。
为响应上级文明校园创建要求,我校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坚持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贯彻、同落实,切实落实创建工作责任主体。按照“文明校园”创建考评标准和“保底线、强基础、宽覆盖”工作要求,全校上下同心协力,深入开展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学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这次获评为首届市级文明校园,学校会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全面工作的整体提升,为全市教育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次评选是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小学文明校园标准》以及山东省制定的《山东省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从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教师队伍、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等六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评选过程坚持价值引领、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特色创新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逐级评选、抽查认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