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财务科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学杂费的退还工作。
本次符合退费条件的学生共17人,其中高一12人,高二2人,高三3人。一次性退还2017年秋季学期学杂费共13600元。
下一步,财务科将继续密切关注上级各项助学政策,关心帮助困难学生,为他们完成学业、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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