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我校开展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师德考核。
本次考核根据不同的级部和部门分为十个小组,考核内容为服务对象(学生)评价、教职工互评、领导小组评价三种形式。学生评价为学生评价本班的任课教师,评价时不设优秀率要求,职工的服务对象由级部副主任、学科组长、部分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部门级部主任组成。职工服务对象评价、教职工互评和领导小组评价优秀率都不得超过50%。评价均采取涂卡机阅的方式,保证了评价的公平、公正,也起到了保密的作用。
相信本次的师德考核定会对我校师德建设给予有力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