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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捂鼻效果微 楼道烟多勿出逃

[日期:2016-04-18] 来源:安保科  作者: [字体: ]

为深刻汲取去年以来河南鲁山“5.25”养老院火灾,淄博市桓台县“8.28”爆炸着火事故、东营市利津县“8.31”着火爆炸事故,特别是“8.12”天津港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于2016413日在山东省煤矿疗养院休养中心统一组织了全市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我校分管领导赵越同志带领安保科申正科、幼儿园张燕两位同志参加了培训讲座。

        在这次培训中,市消防队领导以生动、惨烈的火灾爆炸事故等教训为主线,以普及相关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为重点,使参训人员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人人会做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校园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在以往的消防演练中,有关部门要求学生用湿毛巾捂口鼻。在这次培训中,消防队领导提出了新的观点,不再提倡“湿毛巾捂口鼻”。因为多数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等,是不易溶于水的。湿毛巾的作用,只能是过滤空气中小颗粒,降低吸入口鼻的空气的温度,而这样的作用又非常微小。比较有效的作法:在初起火灾时及时补救,补救不下时迅速逃生并报警。如果楼道内烟气过大,不要盲目出逃,可返回房间封闭房门,防止烟气进入房间,并及时报警呼救,固守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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