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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主任职责

[日期:2008-03-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政教处主任协助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五爱”教育。

二、按照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结合学校 学生的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每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

三、按照国家教委、市教委及学校制定的班主任工作规范,研究和指导班主任工作并进行检查和考核。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召开班主任会议,督促和帮助班主任组织好主题班会,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定期组织班主任工作的研讨和培训。

四、有针对性组织全校性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国旗法》举行升旗仪式,组织好国旗下系列讲话,积极组织实施《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和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

五、负责“三好”学生、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提出表扬和奖励优秀学生,教育、批评和处分犯错误学生的意见,经校长批准后,公布执行。

六、协同年级组、班级处理重大问题、偶发、突发事件,并上报校长室。定期召开年级组长例会,分析研究学校德育工作现状,研究各种类型学生的思想特点,做好特殊生的帮教工作和特困生的帮困工作。

七、在党支部领导下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德育力量,建好校外德育基地,形成德育合力,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持久性。

八、不断巩固和扩大以我校为中心、与有广泛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共建精神文明。

九、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办好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自我修养和教育、管理子女的能力。

十、积极、热情协助其它部门开展活动。认真、踏实完成领导交给的一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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