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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示范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11-0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各党支部: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提高广大党员教师的业务技能,提升引领幸福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示范课”评比活动的通知》(泰教党字〔201625号),现就在全校党员教师中开展“党员示范课”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发挥党员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落实发展新理念,研究学生学情,探索学法教法,着力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教学方式与课堂结构的双重变革,构建“幸福课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争当领航幸福教育的“泰山先锋”。

二、参加对象

全校各学科党员教师

三、学科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四、活动安排

(一)支部评比(1025-1031日):各支部党员教师参加评比,各支部每学科推荐1人。

(二)校级评比(111-115日):一是组建评委组。由各学科组骨干教师和跟进学科校领导组成3-5人的评委组,在各支部组织评比基础上,负责评选出本学科党员示范课执教者。二是评比办法。每一名参评党员教师提供一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录光盘,光盘技术要求及格式参照山东省一师一优课标准要求),在展示教学设计的同时进行10-15分钟的说课。三是推荐表彰。各学科第一名将被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市教育局党委组织的党员示范课评比,同时获得“校级党员示范课”称号。四是教学展示。获得“校级党员示范课”称号者,将于201745月间进行校内党员示范课展示。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支部、各学科组要高度重视本次评比活动,把评比活动作为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入推进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周密实施,确保评比活动圆满进行。

(二)严格标准。各支部、学科组要细化工作安排,严格掌握评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人选要体现党员的先进性、示范性,发挥党员教师的表率带动作用。

(三)精准落实。本次评比活动由校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支部、学科组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和组织实施。

 

                               中共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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