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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0-09-28] 来源:保卫科  作者: [字体: ]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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