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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0-09-28] 来源:保卫科  作者: [字体: ]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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