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开学前,为做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平安有序进行,我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从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开学前后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布置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018年3月4日上午,我校结合《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教安字〔2018〕 号)要求,学校领导张万泉、赵越同志为落实校园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管理措施,带领学校安保科、政教处、总务处、餐厅、艺体处等部门领导,组织进行了校园安全隐患“第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寒假前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对以前存在的问题“回头看”,对学校安全保卫、反暴力恐怖、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厕所、围墙、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教学设施、校内建筑工地、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要对校园内各类悬立悬挂物,如校园内电杆、旗杆、树木、画廊、电风扇、灯管、走廊栏杆、住校生床铺等易坠落物体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对检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了登记,并及时上报了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