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健康城市和省级文明校园,做好无烟学校达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制定《泰安长城中学无烟学校达标暨学生禁烟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祖丽
副组长:刘庆良 李宁 陈裕前 王德海 张万泉 赵越
成 员: 陈长征 颜斌 韩峰 姚光洁 齐国涛 王磊 晁阳 林苍劲
张发利 冯晓 刘强 全体班主任
二、禁烟规定
1、校园内,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政教主任、级部主任和各班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完善禁烟措施。
2、在学校显著处设立禁烟标志。在学校教学楼、办公室、教室公寓走廊、功能室、餐厅、超市、校门口等区域张贴禁烟标识。
3、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4、严禁学生吸烟,不准将烟、火机等带入校园。
5、在国际禁毒日、节假日等,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生命、拒绝烟草,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劝导家长戒烟。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师生、家长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拒绝二手烟三手烟,共同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负责本年级、本班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量化奖惩办法
1、学生带烟、火机等进入校园,给予红卡,并给予警告处分。
2、如班内有学生吸烟(无论校内校外),给予红卡,住宿生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写出检查材料,各级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3、学生多次吸烟经教育不改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
四、禁烟工作的巡查和监督
1、学校禁烟领导小组、三自教育值班小组、部门管理人员、各级部不定期对校园禁烟工作进行巡查。
2、政教处负责学生禁烟情况量化公示和纪律处分。
3、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禁烟举报电话:6987870;6987903。
泰安长城中学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