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01] 来源:教务处  作者: [字体: ]

泰安长城中学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由省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一)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应为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春季高考报名中,“3+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中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19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均为2018年11月5日至13日(工作日,每天9:00-17:00)。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

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7日(工作日),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至27日(工作日);春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81129日至124日(含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确认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工作日,每天9:00-18:00)。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地点

1.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县级招办)报名。

2.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应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

3.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

4.无山东省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中段学校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县级招办报名。

5.对考生生源地有要求的招生类型(如走读、部分公安类院校等),考生须在生源地参加报名才能享受相关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生源地。

6.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zhaohongwei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