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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泰安长城中学制度汇编

[日期:2019-09-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泰安长城中学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中层干部考评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进修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印章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公文办理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教育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接待费管理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车辆管理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保管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查询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化学试验室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物理试验室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生物试验室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教科研考核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校本培训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关于校本培训经费投入的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课程中心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校本课程开发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机房使用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督导工作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班主任考核方案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关于全员导师制的实施意见

泰安长城中学2013-2016德育工作三年规划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会章程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教师工作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范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办公用品购买发放的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稽核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票据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泰安长城中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监督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教代会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泰安长城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出入校门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泰安长城中学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为创建优秀的学校领导班子,更好地完成上级教育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促进学校科学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奉献精神,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改造世界观,带头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努力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要坚持以德治校、以法治校、民主治学、创新治校,创教育特色,办一流学校。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身先士卒,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有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和开拓精神,精诚团结,步调一致,遇事不推委、不扯皮,各司其职,做到分工不分家。

四、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深入师生之中,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获得工作的主动权。对分管的工作要有计划性,做到了解工作经常性,指导工作及时性,思考工作超前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关心同志,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努力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同事间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不为小事斤斤计较,努力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要做教师的表率。

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论决定,班子成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形成团结一致的良好氛围;认真参加行政会议,会议中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后不在群众中说三道四,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七、带头依法从教,依法治校,廉洁自律。

八、一切以学校工作为重,一切以团结为重,办事公开、公正、公平,不任人唯亲,不搞小团体主义,不拉帮结派。

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泰安长城中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校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学习和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部门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委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思想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经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办公室负责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安排做好学习记录,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负责签到考勤,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学习研讨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自学参考书目,制订学习计划,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半月一次,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两小时。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学校办公室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制度管理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质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要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并拟好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或学期初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年年底或学期末要有总结,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教育研究、思想政治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学习通报与档案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之后,办公室要通过网络等校内媒体,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及时把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告知广大师生员工,并将中心组成员的主要学习成果汇编成册,发挥示范作用。要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学习讨论记录和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汇编等。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党总支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泰安长城中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的事项主要有: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职能科室、年级月工作检查测评;对教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三、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校长、党委委员、副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并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五、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当校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召集和主持。

六、校长在会议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做好准备,认真填写议题内容,拟订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校长同意,在开会前两天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汇集后送交校长确定议题。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七、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做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不同意见以及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九、校长因病、因公暂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做出的有关规定,在校长到职后应予报告。

十、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建档备查。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十一、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校长办公室协助校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泰安长城中学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校长负责制,简化工作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办公会是对学校日常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定的会议。

三、行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包括

1.学校日常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2.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措施。

3.对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必要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

4.听取各处室、级部重要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问题做出决定。

5.审议或审定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以学校名义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6.通报交流有关工作。

7.研究必须由行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它工作和突发事件。

四、行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学校办公室负责召集。

、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行政办公会参加的成员有:学校领导,各部门、级部主任、主任。如果需要,可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行政办公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校长请假,在可能情况下可以事先留下意见和建议。

、行政办公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相关的会务工作。

、行政办公会议事结果,经校长同意后,由有关部门级部负责人执行。

十、对因故缺席的会议成员,必要时会后可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行政办公会议事中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

、行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校内各有关部门、级部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确遇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调整时,可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决定是否调整。

十四、行政办公会决议或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某个或某几个部门负责的,由督导室负责协调和催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校长

  十五、行政办公会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可用文件或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部门和级部。

 

 

 

 

 

 

 

 

 

泰安长城中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制度

 

为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能力,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创建民主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适用范围

1 、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及办学思路的调整等重大事项。

2 、学校管理制度、计划、条例的制订、修订等。

3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免、考核。

4 、涉及全体教职工利益的教师聘任、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福利分配等。

5 、学校招生、优秀学生评选等。

6 、学校重大项目的决策,重大财产和资产的处理处置等。

7 、其他需列入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责任及决策形成

1 、决策问责:校长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总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 、决策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由职工或个人提出建议,然后通过班子会或校务会讨论决定后,同意进入民主决策程序。

3 、决策制度程序:

班子初议(或校务会初议)——民主征集意见或公示(可多次)——校长批准——决策执行。

4 、决策变更及修改:决策执行中因需要作变更修改,应循原制订程序审议。

三、决策监督

1 、涉及全体教师利益的决策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并接受评议、质询等监督。

2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职工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

3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建立经常性民意采集渠道,如设立校长意见箱等。

四、决策制约

1 、重大事项决策未被通过,或在全校性民意采集中被大多数教职工反对,视为决策无效,应重新修订或停止决策的实施。

2 、校领导班子会或校务会或教职工大会相对多数形成决议。

3 、重大事项决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的,决策视为无效。

4 、学校重大决策实施中应保护相关涉及人的合法权利,保障教职工的个人申辩、要求听证、要求复议的权利。

 

 

泰安长城中学中层干部考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干部的骨干、表率作用,激励干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市直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综合评价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评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评人进行评价。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公开干部考评的内容、程序等事项,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尊重民主权利,考评结果书面通知被考评人。

(三)全面考评、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评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评,以考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

二、考评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层正职、副职,级部主任、副主任,各处室主任助理。代职、兼职的干部,按照其主要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评;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的干部,由学校根据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评的基本内容

干部考评的主要依据是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按照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评,重点考评履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廉分解的各项具体要素如下:

德、廉(20%):是指政治立场、观点,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团结协作观念,民主作风、群众观念,个人修养、师德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等。

能(20%):是指政策水平、业务专长、工作能力、服务水平等。主要包括:政策与管理水平,组织实施能力,开拓进取、创新能力等。

勤(20%):是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表现。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投入精力、真抓实干,办事效率、劳动纪律等。

绩(40%):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以及工作成绩和贡献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考评年度,一般每学期末组织一次,三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五、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学校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每学期末结合被考评干部的述职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对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量化指标以百分制计算,综合 “干部互评”、“群众测评”和“领导评定”三个层次,按比例定量评价得出。其中, “干部互评”所占比例为20%,“群众测评”所占比例为40%(全体教职工及本部门职工测评各占20%),“领导评定”所占比例为40%。

考评时,先由被考评干部进行述职报告,然后根据干部本人思想表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业绩等,分别由其他干部、全体教职工、学校领导按照德、能、勤、绩、廉五部分内容逐项打分,汇总后,换算出总成绩,按照考评标准排出等次。

六、考评标准及相关奖惩

考评定性评价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级。

干部所承担的工作,在相关领域取得“数一数二”的成绩,或受到上级表彰,或工作经验在一定范围介绍推广的,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酌情给予1—10分的加分。因责任原因,工作造成较大失误或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酌情给予1—10分的减分。

考评实行安全、师德一票否决制。

 ()优秀

思想政治素质高,奉献精神好;能刻苦学习新知识,治学治教严谨,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扎实,工作雷厉风行,效率高;工作完成质量高,业绩突出;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规定;清正廉洁。考评量化指标为90()以上。

()良好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奉献精神好;能刻苦学习新知识,工作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比较扎实;工作效率较高,落实到位,成绩比较明显;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规定;清正廉洁。考评量化指标为8089分。

()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奉献精神好;能注意学习新知识,工作能力适合岗位要求;联系群众较好,工作作风比较扎实;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完成质量合格;能够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规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考评量化指标为7079分。

()基本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比较敬业;学习不够积极,工作主动性不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一般;能较好地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规定,无明显违反现象;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有差距。考评量化指标为6069分。

()不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较明显问题,敬业精神较差;不学习,不提高,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岗位;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经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差;有明显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规定的现象;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考评量化指标为不足60分。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1、干部在考评中获得优秀者,由学校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或物质奖励,并将考评结果记入考评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年内综合两次考评位于前15%的,可定为年度考核优秀)、评优选模、干部续聘等的重要依据。

2、凡年内考评结果有一次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级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凡三年内考评结果有一次为不称职或两次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得参与下一轮中层干部竞聘。

考评等级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个人要写出整改措施并在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依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干部出现严重渎职行为,给学校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带来较大损失,或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权谋私等其它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除考评等次为不称职外,学校扣发本人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定由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教代会通过后施行。

 

 

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或进修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或进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由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通知要求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出市区学习的,须经学校批准履行手续后方可外出。

3.民间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参加。

4.教师自行联系的外出学习、培训或业务进修,学校原则上不予同意,如师资一年内能够满足需要,教师本人又坚持学习或进修,将扣发外出期间的全部工资和福利。

    二、办理程序

1.审批有关部门接到上级外出学习培训通知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参加人选。

2.请假。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要履行请假手续由年级出具代课证明,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3.销假。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三、实行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泰安长城中学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印章管理,防止和避免使用出现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使用范围

1、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盖章。
   2、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送的报表及资料。
   3、学校外出人员介绍信。

4、依据事实为教职工开具的各类证明。
   二、用印批准权限

1、学校印章原则上校长批准使用。重要报表需学校印章和校长名章,由校长批准使用。

2、校长授权办公室主任批准使用。
  3、以学校名义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编号,并存有存根以便查对,严禁发空白介绍信。

4、鉴印人发现文件中有错误,不符合政策或文理不通等情况有权拒绝用印,有待校正后方可用印。用印必须端正清晰以示严肃。          

三、印章管理

1、学校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管理,保管要严格,不得随意乱放或不加锁擅离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由他人代理。

2、印章原则上不得带离学校,如因工作不便确需带离学校使用的,代理人要办理登记手续,确保印章安全,谨防中途违规挪用。

                                    

 

 

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增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职工请销假规定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盖章有效)。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考察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3天假期。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近远,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产假: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哺乳期(1—12个月)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时间为一个小时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时,可以请丧假。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三天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请销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凡需要请假者,应事先安排好工作,再按规定程序填写《教职工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干部请假者,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且做到副职先向正职请假,正职先向分管校长请假,最终报请校长批准。

  4、请假一经批准,《教职工请假条》一联由学校办公室留档,另一联由部门留存假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到所在部门和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有关资料学校存档备查。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教职工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岗的,教师旷课一节、职工离岗一天均视为旷工;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旷会一次即等同于旷工;教职工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期的视为旷工;凡请假不实的,一经发现查实,作旷工处理。

2、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学校敦促其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其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时间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者,按上级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病、事假及旷工的有关规定

1、教职工在婚假、产假、丧假、公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2、教职工因公负伤(包括军队复员、转业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的旧伤复发),在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3、教职工病假当月达到5个工作日、事假2个工作日,不享受当月误餐补助;一学期病假累计达22个工作日、事假5个工作日者,教师旷课1节、职工离岗1天者,不享受当月误餐补助和当学期绩效工资,并与年度考核、评优树先、职称评聘等挂钩。

4、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按照有关规定从第七个月起工资中岗位津贴部分按80%发放。

  五、其它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每月底各部门将当月请假情况汇总报学校办公室。

3、教职工凡男满55周岁、女满53周岁者,在完成好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不坐班。

4、本规定自5月6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办公会。

                                   

 

 

 

 

 

泰安长城中学公文办理办法

 

为使学校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参照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文办理

1、签收、登记:所有部门和个人收到的文件都要及时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办公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

2、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呈送相关领导传阅、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其它部门做好配合工作。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办公室登记、注批的公文。

3、催办:公文办理负责人员, 要及时催办交职能部门办理的或呈送领导批示的公文。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上门催办两种形式。对部门久拖不办或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直至妥善办理完毕。

4、办结:公文承办部门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已确定办毕结案的公文,部门在留存公文复印件后,应将原件及时送交办公室存档。

    5、归档:公文办结后,档案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传真电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经立卷的文件要定期归档。任何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等材料。

二、发文办理

1、拟稿。拟稿一般应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重要文件应由领导同志亲自动手起草或亲自主持研究,明确提出拟文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办法,由专人拟稿。

2、审核。公文草稿完成后要严把审核关,一般由公文的发起人或相关负责人核稿;清样稿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3、登记。对审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发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登记。

4、印刷。审核后的公文要送交办公室统一付印。一般文件,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印出;急件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印出,不得延误。

5、核发与上报。文件印出后需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专职校对人员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上报或分发。办公室须留存会签清样稿和2份正式文件存档。

教育、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全体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及管理行为,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以下简称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泰安市教师行为“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管理语言或行为。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类别

第三条  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分为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教学保障事故等四种类型。

教学组织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难以运行,或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破坏的行为。

教学运行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运行过程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中断或其它影响教学正常运行的行为。

教学考核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考核与评价等环节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和学生的考试成绩或评价结果失真,或影响考试考核与评价工作正常进行,破坏考场秩序的行为。

教学保障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后勤部门及有关人员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受阻,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Ⅰ、一般教学事故;Ⅱ、较大教学事故;Ⅲ、重大教学事故。

教学组织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组织事故

1、上课迟到,但能在铃响后1分钟内进入教室上课;教师非必需、随意离开课堂超过1分钟,提前下课或拖堂超过1分钟。

2、备课不充分、无完整教案上课;使用旧教案或使用别人教案上课。

3、布置、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4、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故相差4课时以上;实验课等不按实验规则组织教学。

5、教师不进行课堂考勤。

6、教学过程中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

Ⅱ、较大教学组织事故

7、教师不进行课堂考勤,致使学生逃课或不能发现学生逃课。

8、上课擅离课堂、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超过3分钟。

9、上课时,不备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或直接使用、抄袭别人教案等,一学期达二课时。

10、教学内容或作业未审查,或审查后仍出现知识性错误或不适合学生的;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11、教学中未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布置作业,布置大量机械重复和抄写的作业,或布置超过学校规定的作业量;未及时批改作业,致使学生误课并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12、上课时间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另做他事;或在校时间随意让学生回家请家长、取物品。

13、教师随意占用非本人所教学科课时授课,如自习有意讲课、考试等。

14、不按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擅自取消或改变已安排的教学活动;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地点。

15、无故不按时参加、不按时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教学研究工作。

Ⅲ、重大教学组织事故

16、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或带有封建迷信、淫秽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

17、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达10分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

18、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持续发出声音讯号或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或收发信息。

19、 教师酒后上课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

20、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

21、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贬低、嫌弃、排斥、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各种方式打击报复学生。

22、未经学校批准或授权,擅自舍弃课程计划规定的学科课程必修内容1/4以上。

23、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未经学校审定或规定使用的教材教辅材料;擅自使用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

24、歧视后进生;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

25、利用学校场地或设施,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各种家教、办班、补课或组织学生集体培优、辅导等。

26、因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所教班级纪律混乱,致使所教班级一学期内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一次以上,或一次旷课学生达班级人数10%以上,或一周内累计旷课人数达10人。

27、学生旷课逃学,任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课堂,未能当即向班主任通报,班主任未能当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因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28、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在实验、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因教学指导和管理不当,或教师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及其他人员受到伤害。

第六条  教学运行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运行事故

1、教学环节安排失误(如排课、调课失误或未及时向教师发放课程表等),造成教学人员不到位,影响教学活动实施。

2、超过规定时间达2周以上或不按规定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差错或混乱。

3、教师已事先请假并经批准调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作出安排并通知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

4、未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向教师发放课程表、任课表或教学计划;未及时提供教学资料、其他教育教学用品或教师教学需要的辅助用品,影响教学秩序或教学效果。

5、随意抽调教师改任其他工作,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6、因安排课程或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

7、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或学籍档案混乱、变更手续不全、记录不明或失实。

Ⅱ、较大教学运行事故

8、人为原因导致较大范围师生缺课、停课,漏考、停考。

9、有关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整等工作,因未能及时通知或妥善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0、升旗、课间操、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学生纪律松散或发生安全事故。

11、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代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具。

12随意干预教师的教育教学,随意限定教师的教学自主权。

Ⅲ、重大教学运行事故

1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14、接到报告后,未能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或学生矛盾,造成事态进一步激发严重后果。

15、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某个班级或年级出现大面积后进生现象,或导致大量学生厌学,一个班级或年级学生旷课人数超过10%。

16、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室)、阅览室、篮球馆等各功能教室因管理原因长期闲置不用(在一学期内,时间达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导致教学资源严重浪费。

17、未经批准或无特殊原因,擅自推迟开学时间或提前放假半天以上。

18、随意停止课程;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随意提前学生到校时间或推迟放学时间。

19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社会活动,或随意外借校舍致使教学秩序受到干扰。

20、随意对学生停课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等。

21、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原始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22、超越规定权限审批教师假期或安排工作不当,影响教学效果和质量。

23、因人为原因,造成工作未能按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

24、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课题研究、课程设置、教学实验及教师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教学考核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考核事故

1、监考员迟到1分钟以上;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提前交卷。

2、试卷分装有误,差错率达总份数的1%。

3、在监考过程中做无关的事情(如抽烟、闲聊、看书报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

4、批阅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级失误;经核查,一个班级(或一个考场)需要更改成绩(等级)的试卷份数超过该班级(或该考场)试卷总数的5%。

5、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阅卷、评分、报送成绩;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6、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冲突,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7、不按规定布置考场;不按规定安排监考人员。

Ⅱ、较大教学考核事故

8、监考员迟到3分钟以上。

9、监考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

10、因命题、制卷中的人为原因,造成考试时试卷短缺,或考试时间延误。

11、考试试题有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12、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不按要求装订试卷;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13、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在考试阅卷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如阅卷时给本班学生或其他有关系的学生加分等。

14、违反教学规律,频繁进行考试;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次,或张榜公布考试结果。

15、采用降低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或等级)的方式来惩罚学生;随意给学生记零分、打不及格的分数或评定不合格等级。

16、由于教学原因、或命题原因,一次考试(或一门学科)不及格或不合格学生数超过参考学生总数的40%(含40%)。

17、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导致评定结果严重失误,失误率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

Ⅲ、重大教学考核事故

18、监考员缺席。

19、随意变更考试时间、地点、学科或内容。

20、以各种方式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和考试内容;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21、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放纵考生舞弊;处置突发事件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乱。

22、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或等级。

23、因人为原因,延误考试的通知、报名和志愿填报等工作,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或志愿填报出现差错。

24、干扰考生填报报考志愿。

第八条  教学保障事故的类别。

Ⅰ、一般教学保障事故

1、教学及相关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不良或损坏,无特殊原因超过3天仍未修理,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2、铃声、广播声不响,乱响,有误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随意调整班级教室,或上课时间随意叫出教师讲话,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4、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Ⅱ、较大教学保障事故

5、粉笔、黑板擦等教学设备不能及时供应;教学实验设施、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时供应或准备不充分。

6、不能按规定及时提供教学要求必备的音像、图片、仪器、标本、器材等教学辅助用品,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7、因疏于管理,造成食堂卫生状况、饭菜质量差,服务水平低,师生反映强烈。

8、因管理不善,致使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学生宿舍区等,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Ⅲ、重大教学保障事故

9、提供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10、 因校内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而未能及时修理,导致教学活动中断,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11、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维修未能错开教学时间,因安排不当或施工管理不当而影响正常教学。

12、责任问题,导致师生在食堂就餐后出现3人以上食物中毒。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九条  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发现后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须作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当事人所在部门。  

第十条  事故当事人所在部门、年级负责调查、取证、核实,按一事一表的方式填写《教学事故记录表》,对事故级别与当事人提出初步认定与处理意见,送交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事故责任人只能是个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单位或集体代替。

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无故拖延不报的人员(含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视为事故责任人。

第十二条  教学事故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后认定。 一般教学事故可由职能部门认定;较大教学事故可由分管领导认定;重大教学事故须由校长认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认定。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三条  教学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终决定。 一般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职能部门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较大教学事故由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管领导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重大教学事故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校长作出初步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一般教学事故应在事发当天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较大教学事故应在事发后两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重大教学事故应在事发后三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职能部门负责将初步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及所在部门,受理当事人申诉意见,督促执行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各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意见与决定应有书面记录,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如实填写《教学事故记录表》(一式两份),职能部门存档一份、事故责任人一份。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对各级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章  申诉与仲裁

第十七条  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对教学事故申诉进行受理与仲裁的职能机构或部门,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成立由学校各方代表参加的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在接到事故初步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诉,初步处理意见即认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职能部门应立即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核实情况及最后处理意见提交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为教学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仲裁决定作出行政处理。

仲裁决定应在申诉提出后一周内作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定、学校行政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改正或撤销。

第六章  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教学事故经学校最终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视事故级别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扣发50元绩效奖;一年内累计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较大教学事故。

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直至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取消一切评优选模资格,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扣发当月绩效奖;一年内累计两次较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重大教学事故。

重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停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一切评优选模资格,扣发全年绩效奖;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或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予以撤销。

依据有关规定,各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因管理不善,在一定时期(如一月) 内出现多次教学事故,要一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工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教学事故不是由当事人造成的,或系当事人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经查实后当事人对教学事故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果教学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当事人旷工,对当事人除按旷工进行处理外,还要按教学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结果记入责任人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奖惩、职务评聘、晋职加薪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  对一年内出现二次以上重大教学事故的,取消部门及负责人、分管校长当年申报和评选各种个人或集体荣誉的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调查、核实,对确实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比照本办法有关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    

第二十六条  在职或在聘教师、教学及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章中未列举的其他类似行为,按照本办法规定,比照相应条款进行认定和处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  教学事故是必须防止发生的事故行为与危害现象。学校各处室、年级部要制定教学事故预防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教学事故预防工作机制,预防并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泰安长城中学接待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接待用餐管理,规范来宾接待工作和标准,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既热情服务,又不搞铺张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政府、教育局有关部门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办理有关业务。

2、校际交流、外校有关人员到校办理业务。

3、因私宴请一律自理。

三、审批程序

1、招待餐须坚持先审批后开餐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由部门填写招待餐审批表,经分管校长和校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具体安排。

2、校级领导因事招待客人,须向校长汇报,批准后由办公室具体安排。

    

 

 

 

 

 

 

 

 

泰安长城中学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公务车辆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1、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因公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合理安排。

    2、车辆出泰城或外单位借用除履行以上正常程序外须由校长批准。

 3、车辆必须当日返回学校,不能在外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外过夜或停放时,须由领导同意。

 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司机个人承担。

二、车辆使用范围

    1、校领导公务用车。

    2、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用车。

    3、各部门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派车:

    1)重要考试试题的取送;

    2)财务上存取款;

    3)拿取或报送秘密以上级别的文件。

    4、接送上级部门领导或学校重要客人。

    5、经校领导批准的其它用车。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1、司机每次出车要进行三检,即出车前检查车辆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绝不带故障出车,行车中途休息时检查车况行驶是否良好,收车后检查车况有无故障。

    2、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维修,不得超出所列项目,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不予报销。

    3、随车工具及所购物品由司机个人签字并负责保管,丢失由司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四、安全管理及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保密工作。

2、爱护自己驾驶的车辆,加强责任心,不私自将车辆交非驾驶员和非本部门驾驶员驾驶,否则后果由司机负责。    

3、讲究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驾车。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检查,力争做到不违章肇事,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开车精力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带故障出车,做到行车安全。

    6、服从领导调动,凭派车单出车,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返回学校。

    7、如实填写行车记录。

    8、司机没有出车任务时原则上要在校待候,不许擅自离开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9、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

10、出车时,要准时,只能提前,不能迟到。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保管制度

为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防止档案的损坏,最大限度地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保管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有适宜保存档案的库房、橱具和切实可行的档案“六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蛀鼠咬)措施。库房内温度要争取控制在14—28,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5%。

二、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一致,横竖成行。排列时应与窗户垂直。如沿墙面排列,橱具背面与墙的间隔不少于8厘米,以便于通风降温。库房内橱具应按要求编号。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对档案保护不利的其他物品,做到专室专用。

四、库房内应使用白炽灯作人工照明光源,不宜使用荧光灯,以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害。

五、提高警惕,加强保密观念,出入库房要确保关门落锁,下班前要将门窗、照明及其他们设备全部关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按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定期检查、补充杀虫灭菌药物。

七、对室藏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字迹褪变,破损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要建立全宗卷(内容主要有立卷说明、全宗介绍、分类方案、检查记录、交接凭证等),以便于对全宗内档案的管理。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管理。

二、凡查阅密级的档案,应按划密规定掌握使用,严格控制保密范围。

三、档案人员对案卷内容不准随意谈论或摘录外传,不准以通信或任何方式泄漏档案机密。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任意将案卷带出档案库房(室)。

五、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不得随意乱丢,应集中存放、销毁。

六、到期应销毁的案卷、资料,按手续报经领导批准,由二人监销处理。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查阅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的利用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使档案提供利用有章可循,确保档案安全,特制定档案查阅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档案、资料,须经档案室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凡涉及核心机密档案,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和档案室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者只准在本室内查阅。

四、在查阅时,只准阅读自己需要的部分,不准随意翻阅其他部分的档案内容,阅后要当面交点清楚。

五、查阅档案者,不准拆卷,涂改,不准在档案上乱划标记,如需要摘录,或全文抄录者须经档案室允许,用后要按规定清退到档案室。

六、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并负有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责任,不得失密,泄密。

七、凡查阅者,应及时将利用档案效果反馈给档案室,以便搞好档案统计和改进管理工作。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保证档案工作质量,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的一项有效方法,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情况,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特制定档案统计制度。

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和案卷数量的利用等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

二、按照上级档案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档案室应建立收进、移出登记簿、查(借)阅档案、资料登记簿、利用效果登记(或利用实例汇编),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等。

四、对于各种登记、统计表册,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进行填写,达到统计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五、除做好多种登记、统计工作外,还要根据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不定期地进行专题调查、抽样抽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以及数量和状况检查。

六、要定期(半年一次)进行档案统计分析,通过定量分析,反映工作发展的速度和状况,以便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七、档案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按《统计法》的要求严肃认真的做好统计工作。

泰安长城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为了做好档案鉴定工作,更好地保护珍贵档案和重要档案,剔除失去价值的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就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根据它们的不同价值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以便把需要长久保存的档案,妥善地保存起来,准确地剔除无价值的档案材料。

二、档案鉴定,应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认识和估计档案对社会广大事业的作用。

三、各种档案的鉴定,以上级和本级档案管理机关制订的《立卷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指导性文件,作为本单位鉴定档案的依据和标准。

四、档案鉴定分为初步与期满鉴定。初步鉴定应结合整理工作同时进行,以件为单位确定保管期限。期满鉴定应在长期、短期保管期限已满的情况下进行。

五、进行档案鉴定时,必须在本单位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时,要采取直接鉴定办法,逐卷、逐件地审查文件,准确地判定其价值。

六、档案经过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或保管期限已满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都必须编制销毁清册和撰写销毁档案内容的分析报告,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已批准销毁的档案,还要继续保存一段时间经证实无利用价值,方可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监销,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泰安长城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序,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照山东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鲁教基字[2008]26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市教育局泰教发[2009]25号),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根据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宏观管理下的分级负责制,学校设学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二、 入学与注册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按照上级学籍主管部门要求,采集学生学籍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学生即取得学籍。  

学校实行学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高中新生注册学籍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是其他学校在籍学生或同级学校已毕业学生等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学校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在接收正常转学、复学后,每班不超过56人。  

三、转学与借读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要求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

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学校同意后后,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等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集中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转出市市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和转学证等材料,按照规定时间集中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转入我省,须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袋、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本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在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和转学证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一经转出,因未能在转入省注册学籍又要求在本省恢复学籍的,不予办理。  

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安排。   

学校一般不接收借读学生。但学生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或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等,可准予在其亲属所在地学校借读。夫妇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其子女如需在其临时工作单位或场所所在地借读,需经所在单位与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凡要求借读的学生,应持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和原校证明及借读学校所在地亲属户口簿,经接收学校同意后,到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借读手续。  

学生到外地借读,由原学校保留学籍,由借读学校负责做好借读生借读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成长档案),并提供给学籍所在学校。  

四、休学、复学与退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本人或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例和三个月以上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准予休学。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休学。  

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审查核准,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以信函或电话形式问询。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不予答复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  

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考核与评价  

高中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以学生发展报告的形式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和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学生的评语和鉴定主要就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由班主任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作出,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恰当,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六、毕业、结业与肄业  

学生修业期满,获得毕业要求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基础素养评价合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按程序发给高中毕业证书。  

修业期满但未达到高中毕业标准的离校学生,发给结业证书;两年内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毕业证书当年学生毕业时间填写。  

学生修业一年以上、因故中途退学的,或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如学生需要,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自动退学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七、奖励与处分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学生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记入学生档案。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适当处分。学生可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给学生处分,由学校批准。学校要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给予高中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需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前未予撤消的,记入档案。  

学生受到奖励或处分及撤消处分,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八、学籍信息管理与规范  

学校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学籍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籍档案应永久保存。学生学籍信息电子档案管理采用省教育厅监制的学籍管理系统。  

新生注册信息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信息须于开学一个月内,集中上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应该采集以下相关信息(不同学段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只采集必需的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班级、学生类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现住址、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数码照片等。  

学生监护人(或家庭成员)信息:包括监护人姓名(无特殊情况和要求一般填写父母姓名)、关系、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学生入学信息:包括原学校代码(第一次入学为空)、入学日期、入学方式(普通入学、民族班、体育特招、外校转入、恢复入学资格、其他)、来源地区(学生来源所属行政区划县区)、学生来源(正常入学、借读、其他)、就读方式(走读、住校、借宿、其他)、入学考号、入学成绩等。  

学生其他信息:包括国家或地区、外语语种、政治面貌、血型、健康状况、港澳台侨状况、独生子女状况、流动人口状况、接收资助状况等。  

 本规定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泰安长城中学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规划纲要,做好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泰安市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发201311号)文件要求,学校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进行。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范围。学校严格在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规定范围以外的学生。

2、录取方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组织下统一进行,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实施。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的考生,以及学生已被报考志愿学校录取不报到入学者。

3、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分音乐、体育、美术三类,取得艺体特长生专业合格证书的学生方有资格报名,艺体特长生根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特长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今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成立以校长、党委书记王祖丽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精心组织,确保今年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二)明确职责分工

学校教务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负责通知书的发放、资格审查、报名、编班等工作,其它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根据学校职责分工,明确各科室职责,实行责任制。

(三)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客观、透明。学校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在招生工作中,如徇私舞弊、招生混乱等问题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四)严格信息管理

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有关要求,严禁违规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汇总、公布学生考试分数,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分数给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大,学校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将今年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师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泰安长城中学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学实验室规则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知道,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 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病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鼓掌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饿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五、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泰安长城中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泰安长城中学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年级备课组对实验教学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实验室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 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备课组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  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 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 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 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三、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四、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 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 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六、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泰安长城中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生物实验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三)、仪器、设备及时入库,做好登记、编号、分类、存放等事宜,使账物相符,账目清晰。

(四)、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妥善保养设备,及时更新仪器,实验室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

(五)、凡需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按照出借制度执行。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内安静。

(七)、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实验过程中,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严格遵守操作细则,并保持良好的上课纪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仔细观察,准确填写报告。

(八)、实验完毕,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台面整洁,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丢入垃圾桶,填好《实验使用记录》,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二、生物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三、生物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一)、学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生在实验过程中,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二)、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三)、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四)、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五)、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六)、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七)、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四、生物实验室仪器借出制度

 (一)、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二)、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四)、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五)、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五、生物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 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 教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 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 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 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 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考核  

1.  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和平时实验为主,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生物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二)、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四)、 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泰安长城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1、在管校长、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和对外事务。

2、对图书馆所有书籍和其他一切财产应负全责。

3、主持馆务,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撰写学年度总结。

4、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5、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6、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科学合理地编辑各类书籍。

7、及时推荐、介绍本馆新到的优秀读物,热心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

8、督促并指导读者使用“书位牌”,培养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

9、珍惜所藏书籍资料,做好书库的防火、防尘、防潮、防蛀、防晒和防盗等保护工作,对书籍应经常清点整理、修补、合订、保管及剔旧报损工作。

10、及时追回借阅超过期限的书籍,对损坏、遗失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11、做好图书出借记录、流量统计和财产帐目。

12、教职工因业务式进修要而自行外出采购的图书应事先经校领导同意并及时办妥入库出借手续。

13、图书工作人员应树立为师生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不谋私利,不讲私情。

二、图书及其他刊物借还制度

1、教职工借阅各类图书,总数不得超过十本,图书阅读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小说文艺类书籍不得超过一个月,业务进修类书籍不得超过二个月,连续续借不得超过四个月。

2、本校在籍学生可凭借书证借书,每卡每次限借一册。学生借书每次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续借,过期不还者,每超期一个月须缴纳滞纳金五角。

3、借书时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员的安排,讲文明、讲礼貌、不乱翻书籍、不损坏图书,保持外借室的安静。对违返图书馆制订的同学,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教育、批评,严重者可停借书籍。

4、图书馆的新报刊杂志只限阅览使用,不予出借,过期杂志可办理出借手续,借期不得超过二周。

5、新购进书籍,未经验收、采编不予出借。

6、借书必须由本人前业办理借阅手续,教职工之间转让,须办被转借的同志前来办理手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涂改。

7、读者必须爱护书籍,凡遗失、损坏应赔偿原名书籍,确实购买不到的按原价三倍赔偿。

因遗失借书证而需补领者,应先写申请报告,经查明确已遗失后,再到后勤财务室缴纳手续成本费,才能允许补领新证。

8、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因毕业、转学、停学等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归还全部所借忔,并交回借书证。未清帐前教务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四、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开放图书室,注意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图书资料整齐、清洁。

2、全中心各种图书资料均集中图书室保管,并进行分类编号登记。每年清理一次,杂志按年度装订成册,以供参阅。

3、对书籍及各类杂志报刊要经常整理,随时纠正错位刊物,保持架位整洁、美观。

4、对下架过期刊物要妥善保管。对外借过期刊物要仔细检查,如发现污损、遗失要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5、不得穿白大衣(工作服)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要爱护公物,查阅后自觉将书刊放回原处。

6、做好卫生、安全工作,保持桌面、地面整洁,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五、阅览守则

1、本室书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凭阅览证(借书证)入室,领取阅览牌,随带物品如书刊、包等杂物不得带入室内。

3、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使用阅览牌从书架上任选1种图书放阅览牌于原书空位处,阅毕放回原处,取回阅览牌。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4、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3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5、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7、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售、喝饲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8、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9、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10、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六、图书刊物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1、图书报刊资料是学校财产,读者应自觉加以爱护,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撕页、折角、勾划、涂写等。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应按本规定由借阅人负责赔偿。读者借阅书刊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得告知工作人员,以分清责任。

2、凡遗失或严重损坏图书报刊者,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其它书刊不得抵充),不能赔偿相同版本书刊的,不论新旧图书均以其零售价的3倍进行赔偿。

3、赔书之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书退还赔款。如以相同版本书刊赔偿的,原书刊找到后,经本馆盖章证明,属赔书人所赠,所赔书刊不予退回。

4、损坏书刊封面、封底,损坏条形码或拆散书刊者或是在书刊内折叠、勾画、批注等污损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的赔偿修订费用1.00元。

5、严重污损或残缺,影响书刊完整的,则按其严重程度按此书零售价的30%、50%、80%、100%进行赔偿。

6、为了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对有意破坏图书报刊,盗窃书刊资料或谎报遗失不还者,必须追回原书刊,需赔偿者,视情节轻重,按基本价的5-10倍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可终止其借书权。

7、读者所借图书如遗失,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经过催促,在三月之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的,暂停图书借阅,并执行如下规定:

(1)教职工:图书馆通知学校总务处从其工资扣除赔偿后,方可借阅。

(2)学生:通知班主任后履行赔偿的方可借阅,如不履行终止其借书权。

8、凡读者违章赔款,由图书馆出具赔款通知,款交财务出纳处,然后将赔款收据交图书馆登记。

9、本规定未尽事宜,将随时提请修订。

九、图书剔旧、报损、注销处理规则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对已剔旧资料应汇编成册,广泛征求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范围:

(1)陈旧过时,内容已更新的书刊;
(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流通率低的书刊;
(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4)不符合、不适应学校图书馆的藏书;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对已遗失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根据相关凭证定期列出“藏书注销清单”,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校产管理员审核后,在图书馆内各类帐册中作注销处理。对被剔旧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方法处理。

5、剔旧工作三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十、图书馆(阅读课)规则

1、根据语文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图书馆应为语文教学上好阅读课,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场所和阅读书刊。

2、语文老师应根据当堂阅读课的教学目的、要求,提前半天到图书馆选择有关书刊阅读课前五分钟,语文老师、学生服务员到阅览室,作好开课准备工作。

3、学生上阅读应带好阅览证进入阅览室按编组入座,在语文都是选择或规定的阅读范围内进行选阅书刊。不得翻阅览室内其他的展出读物。

4、学生上阅览课应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爱护图书馆的书刊、公物,若有损坏应按价赔偿,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阅览课结束后,学生服务员在图书馆老师的指导下,认真整理书刊,上好书架,整治好阅览室的环境。

6、学生在语文老师的指导下,按教学要求,认真写好读后感、读书笔记、书评和征文稿件,在语文老师的组织下进行交流和讲评。在进行上述活动时,图书馆给以配合。

、图书馆管理制度

1、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应该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2、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征订,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3、学校图书室有图书帐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4、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爱护公物,请勿随意搬动电脑及阅览桌椅等设施,请勿随意拔插电脑线。

6、馆内禁止吸烟。

7、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请勿将纸屑等废弃物留在阅览桌上。

8、馆内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各借览区禁止接、打电话。

9、馆内严禁(使用)取暖器等电器充电。

10、各借览区禁止吃零食(饮用水除外)

11、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同,提高利用率。

、图书馆卫生、安全工作条例

1、做好常规性的卫生工作,保持馆内地面、桌面、书架的整洁。

2、通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3、增强防范意识,注意各库室的出入口管理,人离开时随手关门,防止书刊资料及财物的丢失。

4、增强消防意识,馆内严禁吸烟。保持各库室过道畅通,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5、不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湿、防晒、防霉等设施是否完好,一旦损坏要及时请人修理,以防不测。

6、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电灯、电扇、饮水机、计算机等的关闭情况,切断电源,谨防事故发生。

 

 

 

 

 

 

 

泰安长城中学教科研考核办法

(第三届教代会通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教育科研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提高教师教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幸福教师”,促进“幸福学校”建设,按照《泰安长城中学教师考核方案》要求,特制订《泰安长城中学教科研考核办法》。

一、 课题研究

1.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组织或独立立项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按国、省、市、市直、校级分别记5、4、3、2、1分。子课题减半计分。参加人数较多且需要记分者三人以内减半记分,三人以上由主持人按主持人应记分的二倍对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全体参与人员进行分配。

2.在校本课程评比中获奖的校本课程开发成员(前三名)按国、省、市、市直、校级分别记5、4、3、2、1分。

3.经学校推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组织的论文、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按照国家、省、市级分别计2、1、0.5分。

4.由学校组织召开或经学校推选参加的会议上介绍教育教学方面工作经验,按省、市、校(市直)分别记3、2、1分;省级表彰的远程研修优秀记0.5分。

二、 教学比赛

1.经学校推选参加的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含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创新课评比获一等奖教师按国、省、市、市直、校级分别记5、4、3、2、1分。录像课降一个档次计分,省市级优秀课件一等奖分别计2、1分,其他等级减半计分。

2.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或学校组织的公开、观摩、示范课等按省、市、市直(学校)分别计3、2、1分,经学校批准。

3.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比赛获一等奖(音体美前三名)按国、省、市分别记3、2、1分,其余等次不计分。

三、教学荣誉

课程与教学工作会上颁发的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处室及学校颁发的各类先进(含教育博客)等,按国、省、市、市直、校级分别记5、4、3、2、1分。

几点说明:

1.本项目实行加分制,项目荣誉按级别计分(特别注明者除外),以证书或可查阅的通知、报刊和总结材料等为准。

2.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同一类别最多不得超过三项。荣誉项目等仅限当学年获得且只享受一次加分。

3.本项满分为10分,由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材料,经年级把关、教科所审核、学校公示后计入考核得分。

 

 

 

 

 

 

 

泰安长城中学校本培训制度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建设“幸福学校”。特制定我校校本培训制度。

一、校本培训的目标

1.不断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专业知识结构和教学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按照“一师一格”的要求,培养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的教师队伍。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教师对新课程的研究探索能力和教育科研水平。

5.建立校本培训新机制,使校本培训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校本培训的主要内容

1.学习十八大精神,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礼仪教育培训。

2.学习新课程理念,研究新课标,探索新课改下的课堂新途径。

3.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重点是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

4.教科研知识的培训。培养教师课题研究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5.教师基本功培训。三笔字、普通话、计算机、教育组织管理等。

三、校本培训的方式

1.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每学期开学初,由教科所布置本学期教师培训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在自学的基础上,以学科组为单位通过集体备课、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将培训的主要内容合理科学地化解为若干部分,组织教师分块学习。

2.专家指导和学术报告。根据校本培训需要,定期邀请省内外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深入课堂进行面对面指导。

3.网络培训和博客交流。利用“思想着的苇草”泰安长城中学教育博群和“高考学习网”进行专题培训。

4.“名师带动”和“青蓝工程”。发挥名师效应,通过以老带新师徒结队的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素质、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校本培训的原则

1. 针对性原则:校本培训的内容要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当前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要求进行

2.灵活性原则:校本培训的方式具有灵活性,要通过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专家报告和网络交流等方式组织。

3.实效性原则:校本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具有实效性,使教师有实实在在的提高,真正为建设教师队伍起到重要作用。

五、校本培训的保障

1.制度保障。实施培训考勤和考核制度,确保培训实效。

2.经费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加大校本培训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3.评价保障。及时把培训转化为学分,把培训评价纳入年度考核。

泰安长城中学关于校本培训经费投入的规定

    

    一、经费保障

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建立教师校本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6﹞47号)文件规定,按照上级的要求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5%和教师工资总额的2.5%用于教师培训,教师每周期(5年)人均1200元,为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二、经费投入

1.山东省暑期教师远程研修经费,人均156元

2.“国培”“省培”和泰安市骨干教师培训支出

3.校本培训投入(资源开发、邀请专家、印发学习材料)

4.校本培训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投入

三、经费报销

项目实施前相关处室根据上级要求进行经费核算,经校长同意后再组织实施;项目完成10天之内,将相关票据经分管校长和校长签字后到学校财务科结算。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专帐。探索建立教师校本培训经费由学校和个人合理分担的长效机制。

 

 

泰安长城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师的教科研素质,促进“幸福学校”建设,特制订《泰安长城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课题立项

1. 问题调研。针对制约学校发展的重点问题,在师生、家长中进行科学调研,筛选确定有价值的研究问题。

2.课题立项。根据调研情况形成研究课题,成立研究机构,确定研究目标、内容和思路,填写申报表。由学校教科所组织专家审核并推荐参加国家省市课题立项。推荐名单公示一周。

二、过程管理

1.开题研究。课题一经立项,主持人在一周内形成研究方案,邀请上级领导或学校领导、专家召开开题会议。

2.过程管理。抓好过程管理,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内部交流,每学期学校教科所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总结交流会。课题组做好问题梳理和经验提升,调整完善研究思路和措施。

三、结题鉴定

1.课题组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教科所提交书面结题申请。及时总结研究过程,形成研究报告,规范填写结题鉴定申报书。

2.学校教科所提前一个月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根据专家打分情况结合研究实效确定是否推荐参加上级课题鉴定。推荐名单公示一周。

3.成果推广。课题结题后,学校教科所及时跟进,在一定范围内做好成果推广。

四、经费投入

学校加大对各级教科研课题的经费投入。

1.课题申报费由课题组老师自行协商解决。

2.课题培训费由学校统一报销。培训结束完成学校交给的学习任务后,一周之内凭正式发票到财务科报销。

3.课题结题费(按时顺利结题)由学校统一报销。学校对在结题鉴定中获奖的课题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泰安长城中学课程中心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的改革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课改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构建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把课改作为深入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资源,努力实现教师教育方式的转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获取知识的意识,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的发展。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目标和任务

1.探索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归纳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研发课程资源,促进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与生成,不断更新数字化课程资源,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学校课程方案及管理机制。

4.改革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建立一种发展性的评价体系,促进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要形成关注学生发展的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相结合的学生评价体系。

5.建立校本教学研究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学校形成一种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以教研组为单位,教研组长总调度,学校领导分管、跟进

语文:宋世兰   

刘庆良副校长跟进

数学:何艳红   

赵越副校长跟进

英语:王红     

王祖丽校长跟进

文综:

政治:陈小娟   

历史:高妙丽

地理:代金国

王德海副校长跟进

理综:

物理:夏冰

化学:郑月芹

生物:陈燕

          张万泉副校长跟进

每周推选一至二名老师上研讨课,教研组长组织全组教师认真听课、评课。通过集体教研方式,探索“一案三学四步”教学模式,推进课堂改进,研发课本课程,完善各种评价制度和校本教研制度。
    四、实施基本原则
    1.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原则
    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重点,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评价制度诸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努力形成与地方经济、文化发展、学生发展以及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新课程运行机制,做好分类指导和分步实施工作。
    2.开拓创新与协调配合的原则
    优化学校课程结构,积极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把校内课程与校外课程整合起来,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社会相互之间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师资培训
    1.培训原则和要求
    新课程培训工作要严格贯彻“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努力使所有任课教师都得到有效的学科培训。要将培训贯穿在整个课改实施过程中,并以校本研修为基础,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能力。
    2.培训主要内容和参考书目
    学习新课改的目标与课程结构,转变旧的教学观和学生观以及教学行为重视教学管理制度新课程的评价制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与管理。
    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走进新课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各科课程标准选读本学科一、二种主要杂志。
    3.培训公式和评价
    培训坚持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对所有培训教师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课程设置
    1.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开设

开设《课程方案》规定的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每学年都要设置各领域的课程,保证使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能获得一定学分。
  学习领域包括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开齐所有科目,并开足课时。同时开设选修模块,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地方课程围绕泰山文化与传统文化开设。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深课程与社会、科技、学生发展的联系,发展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从制度、师资、内容、评价等系统管理措施上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落实,保证研究性学习等活动类课程的正常开设。研究性学习的选题,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家长资源和社会资源,利用我校网络优势进行。
    七、学生评价
    1.体现评价目标的多元化。要充分整合“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评价要素,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
    2.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要改变过去由教师单一评价学生的状况,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管理者、社区和专家等多个评价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内在能力。
    3.体现评价内容的综合化。要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主要收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作品(如作业、论文、心得体会、手工作品、录像),用以展示学生的努力、成就与进步,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又个性的成长。
    4.体现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要改变将考试作为唯一评价手段的做法。在评价方法中除了纸笔测试以外,还包括平时的课堂行为记录、调查、访谈、作业、成长记录、学习日记、情景测验、激励性的评语等质性评价公式评价学生,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全面而又个性的发展。
    5.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报告学制度,每学年一次,毕业前总评。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价、任课老师评价对每个学生分别给出A、B、C、D四个等,对不同结果加权分析后,再参照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情况最终得出综合型评价等。该等将作为学生毕业和高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课程管理
    1.组织建构
    学校建立以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参与的课程与管理机制。课程设置的建议送校长批准才能执行。确定课程时,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校长是学校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教师要将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认真实施,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定。学生及其家长应有机会了解、参与评价学校课程,并提出改进建议,配合学校和教师完成课程改革任务。
    2.成绩管理 
    高中生水平评价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水平评估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1)学业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和通用技术。各考试科目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命题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突出能力立意,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学生的合理创造留有一定空间。
   2)学业考查:

考查科目为: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使用统一的学籍管理号,便于学生学习记录和查询。教务处应当每学期保存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查等级以及其他评价结果(如学校或班主任推荐性评语、特长、成长记录袋等),将学生形成评价与终结性测试结合起来。
    3.设立年级主任负责制。年级主任担负组织、协调、联络和沟通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对全年级的教育、教学实行全管理;设立学科组长负责制,对本组课程教学的组织、备课、教师的教学安排等负责,同时还要负责相应的校本课程开发、积极开展校本活动。
    4.优化教学模式,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师要切实注意教学方式的改变,要体现新课程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各方面发展的精神。提倡合作式合作、探究式学习、自主性学习。应当探索教师与学生互动,共同发展的教学方式,使知识与培养能力齐全,培养学生质疑调查、探究的意识与方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性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
    5.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九、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为保证中课程的实施,要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现有课程资源,合理有效使用功能教室、专用教室、阅览室、实验室、信息教室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和外教资源加强学校与学校、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合作,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要特别重视开发本校教师的智慧潜能。
    十、保障机制
    1.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形成积极的、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是新课程顺利推广的必要基础和保障。教务处和课程中心担负研究的具体组织、实施、服务、评价、管理等职责。要鼓励教师关注教育实际,积极研究教学实际问题要逐步形成关注学生发展的课堂教学评价制度,改变以往课堂教学评价偏重教师讲课技巧的做法,关注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善,强调教学对学生发展的积极作用要重视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为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专业化成长提供支持等。
    2.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要建立促进学生和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促进课程的不断发展。
    3.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利用各种方式组织教师积极学习新课程,把握课程改革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改善教育行为,全面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4.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通过宣传板、家长会、新闻媒体等,广泛深入地宣传课程改革的意义和目标,获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环境。

 

 

泰安长城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规定

、课程开设

根据教育局的要求,我校高一、高二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每月围绕一个主题或项目开展研究实践活动,由团委、班主任老师负责组织实施。

1、课程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对社会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兴趣;了解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区服务和探究活动的一些常识;使学生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交往协作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动手实践能力以及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初步掌握参与社会实践和研究探索、实验实证的方法;获得亲身参与综合实践的积极体验和丰富的经验,塑造完美人格,初步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等良好的个性品质,形成对自然的关爱和对社会、对自我的责任感。

2、课程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与劳动技术教育等。这是国家为了帮助学校更好地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而特别指定的几个领域,而非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全部,四大指定领域不是并列的关系,更不能相互割裂。

3、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验工作应注意的基本原则

1)综合性。综合实践活动在目标上,不是单纯从知识上着眼,而是从人的发展着眼,应通过活动,使学生在情意、能力和认识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和谐发展;在内容安排上,应与社会生活、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强调跨学科、跨领域,强调学科间的渗透;在方法上,提倡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与形式,重视知识、经验、技能的综合运用。

2)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是要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取亲身感受和直接经验,并养成实践意识,形成综合实践能力,是一种体验教育,必须充分挖掘利用各种可供实践的教育资源,让学生进行有计划、有成效的实践活动。

3)活动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针对学生年龄特点,以活动作为教育的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努力让学生“活”起来、“动”起来。

4)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在实施中强调遵循“开放”的原则,努力做到教育时空的开放,组织形式的开放,教学要求与内容的开放,教育资源与教师队伍的开放,以及教育管理与教育评估的开放。

、师资培训

学校加强对师资的培训。通过培训和辅导,让教师较好地把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涵、目标、基本原则及教学评价,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能力。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要求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必须发生转变,教师将成为学生活动的促进者、组织者和指导者。

、课程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评价以形成性、发展性为主,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应注意多样性和可选择性,可以自评、生评和师评相结合。不采用书面考试的方法,可采用作品(手工、劳技作品、调查报告、研究性小论文等)评价、展示与交流、成果汇报活动、技能比赛等多种方法进行。    

 

 

泰安长城中学校本课程开发制度

一、课程开发程序 

    1教师自主选择

    2教材由教师自编自创或学校主编,学校领导分头把关制。

    3.对任课教师、科目教材学校进行考核和评审。

    4对校本课程实行平时教学监控指导制。学校领导随时深入校本课程课堂,加以督促指导。

    5对承担课程教师实行奖惩制。

    6.实行定期成果汇报制展示各科教学和作品成果,展示学生技能提高情况。

    7骨干典型培养、树立和示范制,学校将树立校本课程开发的典型教师,并及时进行观摩、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

    二、开发原则 

    1实效性原则。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中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政策,严格遵循课程开发的发展规律,避免盲目性和形式主义。

    2互补性原则。校本课程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出对国家课程的补充作用,发挥其自身优势,使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相互协调地发挥整体育人功能。

    3针对性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要注意从学校的实际和学生的需要出发,强调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生存需要。

    4可行性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不能只强调“因人设课”,又不能不顾教师资源,强教师所难勉强开设。校本课程的开发应在得到教师人力资源支持和保证的同时,也能得到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条件的保证与支持。

    三、评价 

    1成立校本课程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的检查和评价工作。

    2重视过程性评价,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及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

    3各任课教师每学期需对学生的学习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对该科目学习的兴趣需求学习效果。

    四、开发保障 

    1组织保障:学校把校本课程的开发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来抓,成立课程开发小组及评价小组。

    2制度保障:制定相关的校本开发实施制度。

    3经费保障:从学校的经费中拿出一笔资金专门用于校本课程的开发。

    4建立激励措施:与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结合起来,发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开发要求 

    1校本课程授课教师、课程和教材的确定

     1 )学校先公布开发方案,让教师根据自身特长情况自主确立课程类别,再上报学校。

     2 )确立项目的教师精心准备教材和两节课,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听课,根据教师授课和教材编写情况来确定出最终任课教师人选和课程项目。

     3 )在教师和项目被确定后,教师阅读大量相关资料和书籍,结合学生年龄、兴趣和接受能力等情况取其精华,再结合自身实际,编写好相应课程教材。

     4 )学校领导将分工分头对教师教材进行审定把关,并提出改进建议,然后教师对教材做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最后定稿、打印、汇编。

      2 、对教材编写具体要求

     1 )教师要翻阅、研读大量相关资料,广泛收集,认真研究,科学参考和借鉴。

     2 )要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结合自身实际,自编自创教材,教材要突出趣味性、科学性、实效性,要紧紧围绕激发学生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技能,最后能取得成果和实效来编写,既浅显易懂,又要突出本学科和教师本人的特色和教学风格,既注重学生技能,又要有较高的创造价值和层次品味。

     3 )教材既要体现教学的内容,又要设计出有代表性的、提纲挈领的练习题,同时还要体现出主要的教学方法和思路,使教材成为融课本和教案为一体的校本课程自编教材,这样既使教师在教学时能一目了然,又能减轻教师负担。

     4 )教材一学期一册,逐渐形成本学科的成套系列教材,每完成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后将教材上交学校存档。

 

 

 

 

 

泰安长城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规定

一、学习的基本组织单位

学生可以班级为基础,也可跨年级、跨级自由组合成课题研究小组,每组若干人。随着课题的变化,课题组人员可增减调换。

二、学习地点

学校统一安排和指定相对固定的教室、专用教室或场地,基本在校内。
学习场所不限于班级固定的教室和校内其他场所,学生根据课题需要自己决定学习的地点。

三、学习内容

根据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标准、大纲、教材等,由各学科教师决定教学的内容、进度、阶段、方法等。
    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学校自行拟订课程实施计划,规定教学阶段步骤和学生学习的范围与目标;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步骤等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决定。研究的是现实世界中的真实问题。
    四、学习载体

在收集各种信息的基础上,由学生和老师共同讨论后产生的问题、项目等。

五、学习形式

学习自己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途径和方法;多渠道收集信息、做实验、进行社会调查和访问等。

六、学习周期

原则上两个月为一个固定的学习周期,根据研究的需要可适当延长。不管学习周期长短,均按提出问题、研究实施和总结展示等分为三个阶段。

七、对学生表现的了解

学生活动超出教师视野所及范围,教师只能从学生提供材料中(口头和文字)间接地了解整个课题组活动的大致情况。

八、学习评价

多方面、全过程地评价学生;评价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小组和校内外指导教师:评价标准多元:评价的内容侧重在学生的共通能力。
    九、教师

教师由各班班主任和校内校外相关人土共同组成;既提供专业知识,更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和指导者;只是学生获取信息的一个来源。

十、师生关系
师生在课题研究方面处于同一起点,教师平等参与学生课题研究,更像教练。

泰安长城中学课程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课程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是培养人才的蓝图,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课程计划是课程安排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现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资源,提升学校文化品位,扎实推进课改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制定泰安长城中学课程管理制度。

二、目标任务

1.探索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终身发展、为创办学校特色奠定坚实的基础。

2.探索课程管理运行机制,形成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形成有校本特色的学校课程方案。

3.改革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形成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制。

4.建立校本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使学校成为教师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校本教研机制。

三、组织领导

实施和管理学校课程,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保障学校课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校长(包括分管校长)负责有关学校课程的决策问题。中层组织主要负责执行问题。基层组织主要负责具体实施。

1.校长室明确各部门在课程执行力上的监管分工。对各部门在课程管理流程进行监管。各部门不定期地向校长室进行课程执行情况汇报,以便校长室能及时了解课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足和亮点经验。

2.课程中心协助教务处负责三类课程的日常管理。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安排好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课时。按照学校课程计划,编制班级课表,根据师资情况合理安排教师任职任课安排。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四、课程管理

(一)三级课程管理

1.国家课程——国家教育部主管。

国家制定中小学课程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定国家课程标准,宏观指导中小学课程实施。在保证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开发适应本地区的地方课程,学校可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

2.地方课程――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主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市实际,确定本省市执行的课程计划和必修科目课程标准;制定本省市课程改革方案,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审批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选修课教材、乡土教材;指导市、区教委选用教材;指导、检查各地课程管理工作;确定中考实施办法,指导考试工作;确定某些课程管理权限的下放。

3.学校课程――学校主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本校必修科目的实际课程标准;确定选修教材的编写、选用;开发拓展课程;制定学校课程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学校课程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和特点,确定本校学校课程开发的原则和总体规划,并提出课程开发领域,适当确定一些课程目录。

2)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学校课程开发任务,教师根据学校课程开发领域及相关目录,根据本人情况向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课程开发意向,经立项同意后编写课程纲要。

3)学校鼓励教师自编或改编教材或讲义,鼓励教师形成电子教材、多媒体资料或者网络课程,学校将对内容充实、资料完整的课程予以支持和奖励。

(二)课程实施要求

1.学校制定课程表时,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课程,认真上好每一门课。

2.要切实按照课程计划安排各学科课程的教学,课程开设要做到三落实:课时落实、任课教师落实、教材落实;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选用要充分发挥其特长,人尽其才。

3.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教材;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对同一课程不得组织学生订购两本以上的教科书,不组织推荐购买未经审查的教育用书和教辅材料。

4.认真按照市教育局额定的教师编制,科学、合理、规范的配置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专业对口,知识面广,一般能胜任2—3门基础课。

5.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学生在校时间,科学合理设置各科作业,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严格按照《泰安市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假期及双休日不搞全年级、全班性集体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举办补课班、提高班。不为学生集体征订教辅材料,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动员学生参加由本校教师自己进行的家庭有偿补课。

6.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配置并更新课程实施所需的教具、设施、设备、仪器等,满足教学需求。

7.严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班学额招生。不以开设特色班为名乱收费。

(三)创新实施学校课程

1.制定学校课程计划,确定开设的课程门类。校长室在暑期或寒假必须提前召开校务会,决策下学期的课程及人事安排;教务处根据学校课程计划和决策安排,在开学前制定出全校总课程表、教师任课一览表、班级课程表、教师个人课程表、拓展、探究课活动安排表、学校作息时间表等;确保开学后各教学班有条不紊地开展教学活动。各班严格按课表上课,做到专课专用。

2.实施课程计划,规范常规管理。

1)学习课程计划,领会精神实质

组织行政领导、教师认真学习市教委课程计划及其说明,深刻领会课程计划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格贯彻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2)聚焦课堂,关注教学五环节

a. 加强“个人精备+集体讨论+个人修改”的集体备课制度,五年以内青年教师手写详案,学校将每月对各科教师的备课进行检查。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课堂教学,课前要精心备课,认真编写教学设计,做好充分准备。课堂教学要紧扣“三维目标”和两纲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效落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b. 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课,以创新、发展的观点正确把握生成性过程,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恰当运用多媒体辅助手段教学,提高教学效益。课后进行教学反思,及时上传到博客群组。

c. 作业求“精”。坚持每题“必”选,每练“必”精,每做“必”批,每批“必”评。提倡有选择性的作业、分层作业、探究作业;提倡填写作业日志和错题集。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列入月考核。

d. 针对学生学习实际认真做好个别辅导工作,做到课前辅导、课内辅导和课外辅导三结合。特别是学困生的辅导,要做到内容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个别辅导和集体辅导相结合、辅导要做好详细的记录。要及时追踪学困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分析讲解,循循善诱,耐心辅导。

e. 重视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作为学习评价的主要内容,以客观公正的眼光看待学生。

3)加强教研组建设,提高校本教研质量

a. 确保活动时间,提高活动质量。教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学校进行检查。

b. 确定活动内容,试行主讲人制度。每次活动有一个主讲人,有详细的主讲内容,有活动的记录。

c. 开展联片教研活动,实行资源共享。以教研室划分的学校为基准,定期开展教学联片教研活动,取长补短,互惠共赢。

4)规范常规管理检查制度。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上课准时进教室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不提前下课,认真指导二课二操二活动,不在课堂上接听电话,专课专用不随意调课等等,凡经查处属实的违规现象,学校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教学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扣除考勤奖金。

3. 开发校本课程,培养创新人才。

学校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中,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课改”文件精神,确保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开发适合本校特点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既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培养有创新思维的人才。

我校立足于学情,每个年级开设了10几个特色班,有些教研室成立了学科兴趣小组和优等生培养小组。

(四)课程的检测与评价

1. 课程检测工作应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试卷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有关信息,否则,视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学生平时成绩和教学检测成绩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填报;每次课程检测后,学校要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各科成绩及分析报告统一进行管理。

2、学校要从有利于教师、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角度做好对教师、学生的各种内部评价工作。对教师的内部评价制度,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行全面素质评价,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或主要依据评价教师、学生,不以学科成绩公开排列教师、学生名次。

1)对学生的评价目标:

A.坚持参加活动,在活动中兴趣浓厚,学习的主动性强。

B.在原有的基础上,知识或技能得到提高。

C.合作能力、交往能力、操作能力等有所增强。

D.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

E.思想道德素质得到培养和提高。

f. 评价的方法主要有: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家长的评价。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运用。

2)对教师的评价、考核与奖励

A.教学常规每月检查一次,评价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公布,不合格的在考核中体现;质量监控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及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奖惩。

B.实施校本课程的考核评价考核内容:

(1) 资料齐全:课程教学计划、总结、备课本、活动记录是否完备。

(2) 成果展示:学期结束前进行成果展示,根据成果的质量进行评奖。如:自编教材的评比、现场书画比赛、现场歌舞比赛、学生作品展示等等。

奖励情况:

1)基本参与奖

凡是带特色班的教师,能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达到规定课时数的,都得基本参与奖。没有项目的教师不得奖。

2)教材编写奖

凡是能根据自己的特色项目,编写拓展型课程自编教材的(每学期15课左右,)期末进行校本教材评比,按等次发奖。

3)成果奖

学校在期末组织作品展示和特色班评比活动,对评比中获奖的作品发单项奖。

对师生的评价努力做到评价机制灵活,评价方法多样,评价手段创新。对优秀的、有创意的特色项目设立创意奖;对评比中获奖的作品发单项奖。提高教师、学生参与校本课程的积极性。

(五)学校课程的教师管理

1.接到教务处下发正式开课通知的教师应按要求到指定教室上课,做好学生出勤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学校课程的记录。

2.教师在学期开学初制定好学科课程计划,并按照课程计划教学。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教学计划,经教导处同意后执行。

3.教师应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所开设课程的学生考核工作,在学期结束前进行登录、归档。

4.教师承担的学校课程情况应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在学校评优中作为参考。学期结束前应将该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向学校上交书面小结。学校将对所有的课程任课教师实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课程津贴的发放及奖励挂钩。

5.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注意仪容整洁,仪表大方,语言文明优美。

6.教师有病、事假,要事向校长室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然后到教导处做好调、代课工作。

(六)学校课程的教务管理

1.教务处应会同教研组根据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提前制定好学校课程计划。一般在学期第一周确定开课课程和选课名单,第二或第三周正式上课。学校课程开设准备工作应尽可能在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

2.教务处认真排出学校课程开课课表,确定上课教室(在可能情况下满足教师对教室或设备的要求),编制学生名单和成绩记录卡。

3.做好日常教学常规调研工作,组织学校课程教学研究。主要通过组织学校课程教学研究课、任课教师讨论会,进行教学交流和探讨。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考查等形式进行教学检查。在教研和检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及时研究调整设课计划,修订教学内容和要求。

4.做好学校课程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机房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守则

1、严禁带食品、饮料进机房,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2、严禁在机房内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强辐射性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4、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机房内任何设备、仪器;

5、严禁擅自拆除、调换机器硬件,如鼠标、键盘等;

6、严禁擅自删除系统盘上的数据和其他用于机器恢复的数据;

7、严禁擅自设置或修改网络配置、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8、严禁擅自移动网络设备、改变网络连接;

9、爱护机房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网络使用管理条例。

二、学生上机守则

1、服从机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的管理;

2、按号就座,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并在计算机内做电子登记;

3、使用前先检查计算机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后应关闭设备电源、整理好座位上的物品后方可离开;

4、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

5、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汇报;

6、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不得携带软盘、磁带、光盘、U盘等进入机房;

7、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安装软件;

8、遵守上机时间,准时上机,按时离开机房。

 

 

泰安长城中学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严禁学生使用班班通设备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网、游戏、严禁擅自安装软件。

2、严禁擅自删除系统数据软件和其他用于机器恢复的数据。

严禁触碰投影仪,造成投影仪角度,参数的改变,影响投影效果。

使用者应当爱护机器设备,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开启和关闭机器系统。

3、严禁使用班班通设备给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

4、班班通管理员定期维护系统并负责设备的整洁。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向信息中心老师反映。

5、。机箱钥匙由管理员管理不得外借。

6、及时检查电子笔的电量并及时充电,保证教师正常上课使用。

 

 

 

泰安长城中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树立科学发展观,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幸福学校的建设,学校成立督导室并制定本制度。

一、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督导室具体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的督促、检查、评估、指导等。各处室、年级部应秉持“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创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书育人高标准,日常管理精细化,敬业爱岗零缺陷,师德师风零投诉”的工作标准,建立相应的自评整改机制,加强工作的过程性调控,使“自评矫正完善”贯穿在每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工作效益的最大化,以更好地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改进、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管理目标。

二、督导类型有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常规督导,包括每周行政例会和每日干部值班等,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汇总、印发《工作通报》。专项督导,根据学校的工作需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某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譬如对课堂教学的督导等。

三、督导方式有值班巡视、实地察看、师生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参与和过程监督、电话催办或发送《限期整改通知单》等。

四、定期对相关处室和年级部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五、定期对各部门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率。

六、对办公会提出的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督导检查,并在《工作通报》或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七、协调相关处室、级部迎接上级对学校的教育督导等。

八、调度各部门对学校督导和上级督导提出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督查。

九、学期末,对各处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予以督导评估,明确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十、及时处理学生、家长、社会等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十一、为加对强督导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王祖丽

副组长:刘庆良      陈裕前  王德海 张万泉   

  员:张茂银  邵秀贞  杜传聚  巩玉兵 王文庆 徐春华    

        李广斌  陈长征      申正科 周晓亮             

            齐国涛

 

泰安长城中学政教处工作管理制度

政教处是主管全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全体政教处工作人员是学生日常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者,包括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干事。以上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树立大局意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树立责任意识,主动思考,勤恳工作,一切从工作出发;树立创新意识,勤奋学习,兼收并蓄,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树立纪律意识,服从领导,遵守校规,不做任何有悖于师德的事情;树立服务意识,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秉承“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发扬“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坚持“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

四、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自觉、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学生发生的问题要及时管理,不得推诿,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写出书面报告,并且逐级向有关人员报告。

五、 遵守劳动时间,工作期间因公或个人事情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批准后再行办理。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共同高质量完成政教处、团委的各项工作。

七、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如违反规定由上一级领导进行帮助教育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泰安长城中学班主任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班主任工作管理水平,激发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使我校德育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

责任

部门

班 主 任 常 规

20分

1、学期初有切实可行的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有真实客观的工作总结。4分

2、关心、关注学生自主自习与午、晚休情况。6分

3、按要求开班会与主题班会,主题班会有记录并及时上交。6分

4、学生家庭档案齐全。2分

5、有学生成长跟踪记录与心理辅导记录。2分

1、按时制订班级工作计划与总结,每学期计划与总结各得1分,学年共4分。

2、按时跟班进宿舍全岗全勤得6分。每缺一次扣0.5分

3、按时召开班会与主题班会并及时上交班会记录得6分,每缺一次扣0.5分。

4、有学生家庭档案、成长跟踪记录与心理辅导记录每项加2分。

 

 

 

政教处

级  部

班 风 学 风

10分

1、课堂纪律好,学生能专心听讲,回答问题积极性高。

2、勤奋学习,学习气氛浓厚。

3、按时完成作业,考试无作弊。

4、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

 

 

由班级任课教师评分。

 

政教处

级  部

班 级 日常管 理

60分

 

1、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注重仪容仪表,语言文明。

2、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打扫及时,无垃圾,无纸屑。

3、每天参加阳光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课间操人数齐,队伍齐,口号响亮,课外活动参加人数比例高、活动形式多样化;眼保健操认真到位,无早离开教室现象。

4、学生能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注重特长发展。

5、两休纪律好、人数齐。

6、遵守餐厅纪律,三餐秩序好,无打闹,无浪费。

7、积极参加各种比赛,成绩突出。

8、班级管理有特色,有亮点。

此项考核依据《泰安长城中学班级量化考核标准》,按3:5:2比例将班级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依据为每周班级量化成绩,A级记60分,B级记50分,C级记40分。学年终考核按每周得分累加取平均值。

 

 

 

 

 

 

 

 

 

 

政教处

教 育 能 力 与 成 效

10分

 

 

1、积极探索德育规律,撰写德育论文。

2、积极参加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3、积极主办主题班会观摩。

4、班级管理成效显著,获得较高荣誉。

1、班主任工作论文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国家级加6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1分。

2在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市级加4分;市直加3分;校级加2分,级部加1分。

3、承担主题班会观摩课,省级加5分;市级加4 分;市直加3分;校级加2分;级部加1分。

4、获得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市级加4分;市直加3分;校级加2分。

5、该项最高加分10分。

 

 

 

政教处

级  部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宿管老师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宿舍舍长兼任安全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止私带并使用电吹风、电炉、直发器等违规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点蚊香,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科、安保处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值班宿舍管理员和值班班主任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大卫生间等地聚集吵闹、推搡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严禁把烟、酒、棋类、扑克、游戏牌、管制刀具、等用品带入公寓,更不允许使用。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留宿校外。 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请大家各负其责,切实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共创安全、和谐校园!

 

 

泰安长城中学关于全员导师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坚持德育为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校园建设的通知》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转变学校管理方式、教育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综合素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的精神,在我校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和班教导会制度,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全面与个性的统一,注重发挥特长,激发潜能,提高综合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深入学生心灵深处,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和闪光点,对学生实施自信教育、成功教育。

2、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的个性发展为主线,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发展。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4、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新一种个性化、亲情化的“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德育工作模式。

四、工作措施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全员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员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实施、督促、评价工作,政教处和级部具体负责导师制实施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分工负责,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组长:王祖丽

副组长:刘庆良 李宁 陈裕前 王德海 张万泉 赵越

成员:张茂银 巩玉兵 陈长征 齐国涛 姚光洁 杨俊峰 申正科 詹山 

2、宣传发动。召开教师会议,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分析我校学生的状况,提出活动目标,学习《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全员育人导师制对学校科学管理、促进学生主动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让学生人人有倾诉的老师,让老师人人有牵挂的学生”“让学生享受教工子女的待遇”要成为全员育人导师制口号。

3、双向选择,建立导师制帮扶网络。以年级班级为单位,成立全体任课教师为成员的班级导师组,并向学生公布。实行以班主任为核心的任课教师负责制,班主任是班级导师组组长,是导师制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任课教师要为班主任负责。召开“全员导师制”班级主题班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学生和本班全体任课教师,让学生充分了解“全员导师制”的含义、原则和方法。班主任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风格、学习弱势、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情况和学科教师的教育风格特点,尤其要特别关注家境贫寒、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心理封闭、学习困难等的特殊学生,在学生和导师之间双向选择基础上,经必要的调整,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合理确定导师,将本班全体学生“承包”给任课教师,由班主任完成《全员导师制导师分工班级明细表》。

4、工作要求:

1)任务:每位导师既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承担510名分包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心理诸方面个性化的指导工作。全面深入地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兴趣、个性和特长,以个别辅导为主要方式,关心帮助分包学生。从关心学生学业进步、改善学生知识结构、改进学习方法等方面入手,因人而异,在学习时间安排、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方面向所指导的学生提供帮助,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探究性学习,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课外文化娱乐活动,激发他们参与活动发展个性特长的热情。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过程,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与学生家长、其他科任教师联络,了解掌握学生的进步状况,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多肯定优点,多提出希望,给予耐心、细致地指导,帮助学生挑战自我、改正不足,解决学习、成长中的困惑与矛盾,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心,在师生间架起友谊的桥梁。

2)时间:每学期在期中前后至少进行2次谈话导师活动,可以利用班空、课外活动、自主学习时间,在教室、办公室、集体备课室对学生进行谈话、沟通交流。

3)记录与总结:导师要及时填写《全员导师制工作记录》,项目要齐全,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班级每月召开一次班教导会,互通情况。级部要做好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协助班主任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学校在期中和期末检查评比《全员导师制工作记录》,同时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级部间的经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5、对学生的要求

1)、经常主动地向导师汇报学习、工作情况,接受导师指导,按要求完成导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2)、积极主动地参与导师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服从导师安排。

 (3)、每学期撰写一份心得体会。

五、考核评价

导师制在师生之间建立了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全员育人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至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从学习、生活到德育的各个环节,自始至终和任何环节都不放松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学校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

1、导师的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常规的一部分,导师的全部活动都要认真作好记录,导师按要求及时、认真地填写好《导师工作手册》。级部检查导师的谈话情况并做好记录。学校组织检查组在期中期末检查《导师工作手册》,量化赋分。

2、在期中和期末,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对导师进行评价。

3、学校建立导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每学年开展一次优秀导师评选活动,学校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职、聘任的条件。

学校将一如既往的坚持“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创办家长满意的学校”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1、《全员导师制导师分工班级明细表》

 

      2 《泰安长城中学全员导师工作手册》

 

 

 

 

 

 

 

 

 

 

 

 

 

 

 

 

 

 

 

 

 

1          泰安长城中学全员导师制导师分工班级明细表

                                  班主任:               

导师姓名

任教学科

受导学生

备注

 

 

 

 

 

 

 

 

 

 

 

 

 

 

 

 

 

 

 

 

 

 

 

 

 

 

 

 

 

 

 

 

 

 

 

 

 

 

 

 

 

 

 

 

 

 

 

 

 

 

 

 

 

 

 

 

 

 

 

 

 

 

 

 

 

 

 

 

 

 

 

 

 

 

 

 

 

 

 

 

 

 

 

 

 

 

 

 

 

 

 

 

 

 

 

 

2

 

 

 

泰安长城中学

 

 

 

 

 

 

全员导师制工作手册

 

 

 

 

受导学生_           

 

班级              

 

导师              

 

 

                  2013/11/27

 

 

 

      

姓名

 

任教学科

 

个人爱好

 

联系电话

 

邮箱

 

 

受导学生基本信息

家长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民族

 

个人特长

 

导师寄语

 

受导前

 

自我

 

评价

 

导师与学生谈心记录表(之   

时间

 

地点

 

主题

 

学生向老师汇报情况

 

导师谈话内容记录

 

学生心得与感悟

 

 

       全员导师制学生阶段总结(        )

 

 

 

 

 

 

 

 

 

 

 

 

 

 

 

 

 

                        签名:

                           

 

导师

评语

 

 

 

 

泰安长城中学2013-2016德育工作三年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实施好“幸福教育工程”,进一步提升我校德育工作水平,培养快乐学生,建设幸福学校,特制定《泰安长城中学2013-2016德育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中小学生德育纲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德育体系,创新德育方法和途径,切实推进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人格健全和学习自觉、行为自律以及社会实践能力。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加快学校建设,创办幸福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德育发展目标:“人格健全,举止文明,和谐共处,持续发展” 

三、德育管理目标:“以人为本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

四、学校德育网络:

 建立和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系统”的德育管理机制。

“一个中心”即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位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德育工作中心,负责制定德育工作方案,协调各方关系并定期检查、总结、评估执行情况,形成全校一盘棋。

“四个系统”,在校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1、分管德育校长——政教处主任、团委书记——级部主任、副主任——班主任组成的行政管理系统,负责制定德育工作具体活动计划,并监督落实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2、分管教学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组成的教学管理系统,负责制定学科德育渗透方案,并监督检查评估执行情况。

3、分管德育校长——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团总支)——班委(团支部)组成的学生自我管理系统,负责具体检查、落实各项德育工作;

4、分管德育校长——政教处——家长委员会——校外辅导员组成的社会教育管理系统,负责协调监督落实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德育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完善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管理模式加强班主任师德建设,明确班主任职责完善班主任评价办法,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自觉性、能动性和主动性。加强班主任培训,努力提升班主任队伍整体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学习型、探究型、创新型班级管理的高素质班主任队伍。

1)不断修订、完善《班主任工作条例》(另见),明确班主任的道德规范、聘任方法、工作原则和方法。不断完善班主任考核奖励方案,激发班主任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常规和创新两手抓、两手硬。继续做好班主任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对课间操、活动开展、主题班会、晚休到岗、计划与总结、各类材料的上交等方面进行日常量化,做到客观、公正、公开。建立创新量化评价机制,鼓励班主任创新班级管理方法,探索班级管理的新途径。建立竞争评价机制,引导班级在班风、学风上力争上游,促进全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2)加强班主任培训、指导,大力提升班主任班级管理水平。加强理论学习:订阅、印发教育理论及管理经验材料,让班主任自主学习,认真记录,总结心得体会;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通报学生管理情况,分析学生在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和特点,统一部署学校的学生管理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交流班级管理理念、方法及创新,实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标利用假期进行班主任集中培训,通过观看德育教育的专题片、听取专家报告、军训、拓展训练和外出参观学习等活动,提高班主任综合素质。努力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让班主任科学、合法、合情、合理、有效的进行班级管理。

3)引导和开展德育课题研究,全面提高班主任科学管理水平。鼓励、引导班主任申报、立项德育课题,开展针对性、时效性、前瞻性强的课题研究,培养德育研究团队。继续总结和探索新道德教育的经验和途径,认真研究和践行德育教育规律,实现教育本真。充分利用学校“思想着的苇草博群”平台,积极撰写班级管理心得博文,加强交流、共同发展。指导本班“成长的足迹”学生博群健康、可持续发展。

2、实施全员“导师制”。完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育人机制,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全员导师制,落实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管理”的德育工作目标

1)探讨全员育人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任课教师“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关注学科渗透,创新德育活动载体,全面开展德育工作,做到学生管理无死角,学生的事情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

2)制定、完善《学生成长导师制》(另见),“让所有的学生都有导师,让所有的老师都成为导师”,践行“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管理”的德育机制。回归教育本真,充分展现教育的科学、公正、公平,关注每一位学生身心健康,让每个学生都有沟通和倾诉的良师益友,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转变教师教育、管理学生仅仅是班主任的偏见,充分体现教师的“教”与“育”的职能,引导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探索、拓宽师生沟通渠道,利用单独谈心、集体座谈,关注、点评学生博客,与学生建立QQ等沟通渠道,加强师生沟通。学生导师不仅要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学生情况,还要通过电话、短信、QQ、博客等网络平台,与学生家长沟通,有条件的进行家访,将教育管理职能延伸到家庭、社会,架起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之间的桥梁。

3)继续深化落实任课教师课堂点名制度。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进行课堂点名,将班级人数、实到人数、迟到、旷课、早退和请假学生的姓名如实记入《班级课堂考勤》记录单,并签名;班主任审核注明学生缺勤原因,签名后上交级部;级部进行统计,审核无误后,上交政教处常规检查组备案。

4)加强学生管理干事的管理职能,对常规管理的每个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统计学校其他部门的各项学生活动考核评价,按时将班级管理统计表反馈到班级常规组继续做好学生请假条的审核、统计工作和迟到学生的审核统计工作,检查、评价学生课间活动情况。

5)建立健全全员管理的评价、奖励机制,确保教师育人、管理的积极性。印发“学生成长导师工作手册”,将导师的工作评价与定期检查记录、学生评价和学生的发展状况挂钩。建立全员育人、全员管理的评价机制,确保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和管理。

以培养“人格健全,举止文明,和谐共处,持续发展”的合格学生为学校德育发展目标,着重开展以下学生工作。

1、重视养成教育,促进学生文明成长。

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利用国旗下讲话、文明班级评比等活动,加强学生“爱国、诚信、守法、文明、感恩、励志”等养成教育,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强化学生言行举止的文明习惯养成。

认真落实学校干部值班制度,通过“三自教育”督促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安全行为习惯,做到随时、随地、随人、随事地对学生进行教育。逐步实现学生管理由“他律”到“自律”,以良好的学生个人习惯、养成促进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以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优良校风的形成。

2、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主发展。

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生活等各种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教师跟进、因势利导,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由“教师管理学生”到“学生管理学生”再到“学生自我管理”的过渡,最终达到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学生干部竞争上岗机制。

建立层层竞选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学生干部的选拔采取竞争试岗、上岗、轮岗的机制。班级学生干部采取自我推荐、竞选演讲、学生投票选出,并经试用后担任班干部,班干部原则上一学年竞选一次。学校学生会干部由班级竞选推荐、竞选演讲,再进行面试答辩和试用考察,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最后人选。干部竞争上岗制,使学生接受心理上的磨炼和能力上的锻炼。实施轮岗和值日班长制,让更多的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学校管理,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从而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环境,成为生活、工作中的强者。

2)引导学生制定、遵守学生自律制度,逐步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飞跃。利用我校“三自教育”、“新道德教育实践基地”的平台,让德育回归本真。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坚持 “班值周制度”、“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主题班会”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在德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尽量让学生自主组织活动、管理评价,逐步使学生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把良好的行为习惯内化为自觉行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3)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自我感悟、自我锻造。

    “让学生在活动中经受道德锻炼”作为学校落实德育实效的有效途径。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中蕴藏着的道德教育资源,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让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行为习惯在日积月累的熏陶中不断提高。以团队工作为载体,结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与“清明节”、“教师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实施学生活动竞标制,将所有的学生活动通过招标、竞标的办法交给学生承办,教师作为指导者协助学生搞好活动。给学生时间和空间,给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用学生的成功酿造学生的自信。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培养良好的品德。

4)与“新课改”相结合,加大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引导,建立健全社会实践制度,拓宽学生视野。通过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让学生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社会活动,让学生把书本知识和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应用。注重活动过程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文明修养、组织协调能力,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建立丰富、开放的学生评价机制,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体。

建立学生自我评价体系,把评价过程成为学生学习的过程、内化的过程和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过程。让学生先写自评总结,进行自我评价,然后经小组讨论、班级考核小组考核,最后由班主任审定。让学生通过自评,学会反思自我;通过互评,学会发现他人优点;通过师生共议,让学生领会师长期望。

丰富学生评价体系,开展并完善校园系列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一次长城之星活动(“学习之星”、“进步之星”、“文明之星”、“劳动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爱心之星”、“孝心之星”、“环保之星”等),让每个学生都找到自己的方向,充分体现“人人有发展,个个能成材”的目标。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功能,让每个学生发现自己和他人的闪光点,激发学生的进取心。

3、尊重学生兴趣,组织学生社团,让学生自主发展、特长发展。

尊重学生特长,学生自愿放入原则,组织学生社团并积极开展社团活动。遵循新课程的改革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的方针,组织、成立学生自己喜欢的社团,积极开展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修养和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学生自己制定完善社团章程和制度。认真指导社团的各项活动,使之安全、健康,有序地发展。注重培养社团领袖,使之成为学生会、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力补充。每学年举办一次社团展示日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展示学生自我风采。

4让学生做班级、学校的主人,参与班级、宿舍、校园文化建设。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文化环境对学生人格培养和素质提升的隐性作用,构建和谐校园。

深入开展“我的班级我设计、我的宿舍我设计、我的校园我设计”活动,美化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内容包含班旗、班徽设计,班名、班训、班歌征集;舍名、舍训征集;教室、宿舍环境美化等内容。做好班级走廊文化展板,使之成为班级风采展示的舞台。进一步打造班级、学校制度文化,规范校园秩序,提升校园文化氛围,树立学校文明形象。

(三)加强班级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使每个班级都成为和谐向上的班集体。

扎实落实各项常规管理工作,确保班级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年级、班级的具体情况,班主任充分挖掘班会课的德育功能。探索学生为主体的班会方式,精心设计班会教案,认真组织主题班会。督促检查主题班会召开、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列入班主任考核评价体系。班主任加强对班级文化建设的指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树立积极向上的班级形象,争创特色班级、幸福班级。积极参加、主动组织各种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班级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充分发挥班主任的智慧,创新管理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班级风气和氛围,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班主任充分展现个人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班级,使班级深深刻上班主任的烙印。

(四)完善各种量化管理制度,走精细化管理强校之路。

以学校“三自教育”活动为抓手,学校值班干部与学生面对面,及时检查、教育、督促,加强对学生学习、行为、安全等方面自主能力的培养。学校干部全程的管理跟进管理,一天一检查,一周一总结,一月一评价,学期总考核。坚持学生管理“班级日常量化制度”,学生管理干部、干事、宿舍管理人员、学生会成员等组成检查组,对校园所有学生活动及场所的安全、卫生、秩序、纪律、公物等全方位检查、量化。班主任考核实行“班主任量化制度”,将班主任的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一并计入班主任量化考核之中。建立学生会干部、班干部量化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干部培训机制,对学生干部及时指导,培养好学生群体的骨干力量。

(五)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委员会,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参与班级、年级、学校建设,使家长委员会成为学生家长和学校联系的桥梁。学校向家长委员会及时沟通学校建设和发展,征求家长对学校发展的建议,寻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支持。邀请家委会参加学校的重要活动,让家委会参与学校重大决定。

2、每学期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请家长深入课堂、宿舍、餐厅等各个学生活动场所,举办学生、家长、老师恳谈活动,让学生家长全面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吸纳家长对班级、学校的建议,征得学生家长对学校的理解,让家长成为学校的宣传窗口。

3、挖掘家长的教育功能,邀请有专长的家长助教,开展家长报告、开发家长校本课程、拓展校外社会实践基地。

4、成立学生家长学校,指导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定期召开家长学校培训会,针对当代学生特点,指导学生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使学校与家庭形成合力,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造健康、和谐的环境。

5、重视家庭、社会与学校教育的配合。通过多种形式的家访,促进老师、家长、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架起沟通的桥梁。交换学生家、校的表现,指导学生家、校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的养成,让学生在教师、家长的指导下,沿正确的轨迹成长。利用社区资源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充分发挥校外德育基地的育人功能。

(六)加强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强化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根据学期和年级特点,开展相应德育活动。高一年级以“养成”教育为核心,高二年级以“自主”教育为重点,高三年级以“自强”教育为主要内容。高度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重点培养学生言行举止文明。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让文明礼仪转化为学生的内驱力。完善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强化学生自我管理职能,完成由他律到自律的过度,使学生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强教育主要以学习、生活意志品质的培养和磨练,让学生适应社会,提升社会竞争力。

2、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在德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新媒体优势,拓宽师生、家校沟通渠道,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网络。充分发挥 “成长的足迹”学生博群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加入学生博群,规定教师特别是学校干部、班主任必须加入学生博群,吸收有条件的家长加入学生博群。把学生博群打造成学生自我展示、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欣赏自、我教育,增进师生、生生、家校沟通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共青团微博的“微言微语”功能,倾听学生心声、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解决学生的疑问,宣扬青春正能量。利用QQ、微信、人人网、短信,加强师生、家校沟通的途径,拉近师生、家校的距离。关注校园学生贴吧,及时了解学生动向,正确引导,使学生健康发展、快乐成长。

3、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完善“全员导师制”,做到学生导师全覆盖,及时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建立心理咨询室,鼓励教师考取心理咨询资格证,力争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班级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后进生转化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重落实。耐心细致做好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少批评、多鼓励,少指责、多帮助。定期组织班教导会,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面对面,发现学生闪光点,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4、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学生管理首位。

每月一个安全教育主题,通过安全课、主题班会、宣传栏和节假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继续做好部门联合安全检查和疏散演练,把学生安全教育做成一个常规教育过程。通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5、提高学科德育渗透功能。

拓展课堂德育教育渠道,根据学科特点,在学科中渗透德育教育。在自然科学学科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求真精神,在人文学科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做到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学生思想修养相统一,引导学生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科学态度,提高他们辨别真善美的能力,引导、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6、德育活动科学化、系列化、常规化。

加强对国家《中学德育大纲》研究,把德育教育内容设计成丰富多彩、学生喜爱的德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的接受道德教育。每月一个大的德育主题,每月一个安全教育主题、中华美德主题。根据节日、学校工作计划特点,按月份设计学校德育活动。根据年级特点和阶段德育目标,制定各年级各月德育活动。

后附《泰安长城中学德育活动规划》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学生会接受学校的领导,并在政教处、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全体学生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政教处、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广大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引导和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良好学风。

    4、监督带领全校学生养成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观,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5、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6、负责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与落实,参与对活动过程及结果的监督、量化及统计,保障教育活动成效。

第二章  会员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是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经学生代表大会投票承认的,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5、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组织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学生会团总支书记1人,副书记2人,下设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卫生部、纪检部、文艺部、宣传部、组织部、社团部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第八条  组织机构的产生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并将名单报政教处、团委。

    2、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的产生:

    各班推选候选人,政教处、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干部,报学校批准后任命。

    3、学生会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

    4、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5、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 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 各班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2名,报政教处、团委。

    ⑶ 政教处、团委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

    ⑷ 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报学校批准后任命。

    ⑸ 由政教处、团委及学生代表大会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 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政教处、团委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监督办法

    第九条  学生会各部每月向政教处、团委汇报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有以下行为,实行罢免。

    1、打架或鼓动打架;

    2、在各种考试中作弊;

    3、工作滥用职权,损害学生利益;

    4、工作散漫消极,敷衍了事;

    5、参加各种会议经常迟到或缺席;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罢免后,可由学生会或本级学生代表委员会提出一名以上的候选人,交学生代表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并选举产生新成员。

 

 

 

 

 

 

 

 

 

 

 

 

 

 

 

 

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试行)

   为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学生社团)建设,协调社团与其它机构及各社团间的关系,促进社团的健康、蓬勃发展,更好地发挥社团在学生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布此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学生社团是经学校指定部门(团委)批准,由本校在籍学生自发组织参加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校团委代表学校负责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同时协调各社团的支持单位对社团的具体活动进行指导。各学生社团领导机构有相对独立性,并有权处理内部日常事务。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开展活动要符合我国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规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四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可根据社团成立的条件申请成立社团。

第五条  社团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当注明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办法和具体职权范围、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的权力和义务、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的终止程序以及其它的必要事项。社团章程必须经过本社团成员的讨论、民主通过。 

2、5名以上学生(非同一班学生)发起,并聘请到相关的指导教师或顾问、名誉社(会)长。

3、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4、有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社团筹备负责人。 

5、 活动经费有可靠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6、社团成员必须遵守社团章程。 

7、社团负责人熟悉社团章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六条 社团成立应遵循下列程序:

1、申请:学生社团筹建过程中,如同时具备了上述条件,可正式书面申请成立。正式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几点:①申请社团成立的原因和理由;②社团名称;③社团的章程;④社团的规模和现有成员数;⑤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⑥社团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⑦指导教师或顾问、名誉会长基本情况;⑧社团活动经费的来源及管理方法等。正式书面申请必须先经集体讨论通过,再由社团负责人报送校团委审批。

2、审批: 

 校团委对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进行讨论,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形成意见后,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形式给予批复,并予公告。审批通过的社团,由团委发给《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和《泰安长城中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各社团按要求填写后及时上交团委存档。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团委应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同一性质或相同活动内容的学生社团,不予重复批准建立。

第三章 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七条  社团一经审批通过,负责人应尽快以公告或公开会议形式宣布成立,招募会员,开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不得刻制任何公章,需用公章时,一律用团委公章代替。

第八条  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任何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社团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九条  社团在举办各类大型活动之前,须向学校团委提交申请报告和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的总结汇报。

第十条  社团举办一般性常规活动应提前三天到校团委进行活动登记,未进行登记的活动不得开展。

第十一条  社团活动需占用场地的,应提前向有关处室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占用。

第十二条  社团举办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须在活动举行一个月之前,提交活动申请报告,并同时提交《活动方案》和《活动安全保障方案》。活动申请须经社团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办理批准手续。

2、经批准后,每位活动参加者个人签订《安全免责协议书》,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方可进行此活动。

3、在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及时上交详细活动总结以及活动安全情况的书面报告。

4、活动若有较大风险性,活动参与者必须持家长签字,经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社团举办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须事先征得校团委同意并上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活动方案,由校团委报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到校团委履行学期注册手续,并同时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校团委根据社团性质按类别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协调各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社团其它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到校团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社团成员每学期变动状况须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六条  社团负责人或其主要成员以社团名义进行的活动视为社团活动。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每学期末,校团委根据各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社团、社长、会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严重违反规定,对该社团负责人及其他负有责任的成员,由校团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严重错误者,由校团委报请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予以注销解散:

1、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校团委备案。

2、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违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3、成员人数不足十人。

4、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5、盗用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

6、账目不清,会员意见大。

7、社团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的宣传及外联

1、社团张贴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应向校团委申报,经批准后,张贴在校内指定的布告栏上,不得随意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路灯杆上等地方张贴。

(2)张贴物务必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须签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3)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2、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出版正式性刊物,应事先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发行范围及方式。

(2)经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征稿结束后社团须提交刊物的全部原稿报团委审批,经审查批准后,社团方可在指定的范围内打印,制作。

(3)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责任。

(4)社团刊物只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需与校外单位和个人交流的须经校团委同意。

(5)凡经登记批准出版的刊物,每期都必须分别送二份交校团委存档。

(6)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须经校团委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3、社团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或者进行其它形式的对外宣传时,须经校团委批准,且必须定位于学生社团,并醒目注明“学生社团”字样。

4、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即凡是与校外的单位、组织相关联的活动)前须经校团委批准,并开介绍信。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网络

1、 社团网站(主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该网站(主页)的样本软盘一张,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络上。

(2)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规定以及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3)不得盗用指导单位或其它机构或组织的名义发布信息。

(4)不得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或商业秘密等其它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5)不得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它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六)学生社团对经由社团网站(主页)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

第五章 奖项设置

第二十二条  奖项设置

1、社团奖项设置:品牌社团奖、十佳社团奖、最佳活动组织奖、最佳社团形象奖、最佳创新奖、特殊贡献奖等。

2、会员奖项设置:优秀会长、优秀会员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泰安长城中学校内所有学生社团。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团委,本条例未尽事宜及有关细则,由校团委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为了科学规范、富有特色地建设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2]14号),结合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现状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小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现就我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做到爱室如家。

服务目标 
  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以人为本,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服务内容 
  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常识,促进他们心理健康、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人格; 
  向学校领导、老师、家长提供有关心理学知识,协助他们明确掌握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发展任务和应对策略,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对心理出现偏差或有轻微心理疾患的学生提供保密的、有针对性的诊断和疏导。 

服务原则 
   相互信任,对资料绝对保密;

     师生平等,为同学解开心结。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教师工作制度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咨询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咨询室,未经允许正在咨询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 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范

  

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

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

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

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

6、注重发展性咨询,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

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咨询成效;

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

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1、保密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泰安长城中学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泰安长城中学办公用品

购买发放的规定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使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道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品采购程序

   1、采购前的程序

   每学期各部门要在放假的前十天把下学期所需物品统计清楚,报总务处。大宗物资和一般物品总务处调查了解基础上,拿出采购方案,然后,报校长会审批。平时,所需物品原则上不批准采购,特殊情况需要采购的,要到总务处领取物品采购单,将所需采购物品按审批单规定的项目认真填写完整后,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审核,再找分管领导签字把关,然后,找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校长签字,最后将审批单交总务处采购。

   2、采购过程规定

   学校采购大宗物资时,要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的,一律由政府统一采购,符合学校采购的,要组成大宗物资领导小组,集体评价采购。重标结果要向全校公示。

   采购一般办公用品时由总务处人员采购,采购特殊物品时,由总务人员随同有关人员一起购买。

   3、入库程序

   办公用品购进后,由总务主任签字把关,由保管人员验收采购物品后,方可入库。

二、办公教学用品的发放

   1、班级

    ①铁簸箕一学年一个。

②小扫帚学期初发4把,学期中发2把。

③拖把学期初发四把。

④黑板擦每学期一个。

⑤学生公寓每学期拖把、小扫帚各一把。

   以上物品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领取(学生不允许代签),如有损坏或丢失,各班自行解决,学校不再配发。

三、水的发放

   每办公室最多领一桶水,每次领水时必须拿空桶,不拿空桶一律不许领水。如需学生代领,有老师签条即可。如发现桶脏、桶坏现象,按每桶罚款伍拾元赔偿。

四、办公用品

   1、办公室每学期拖把、小扫帚各两把,一块肥皂。

   2、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每学期初发放,由级部主任统一签字领取,特殊情况由级部主任说明。

   3、领取规定之外的办公用品时,由总务主任签字后,方可领取。

五、全体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室用品购买发放制度,勤俭节约顾全大局,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泰安长城中学校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我校资金安全,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包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款收乞、主管会计章、出纳员章组成。

  财务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

(一)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法人代表章由财务负责人或出纳员保管。

(二)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任何时间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三)财务印鉴和支票、收款收据、财政票据,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四)保管印鉴的会计、出纳员因事请假,不得将印鉴章转交给对方;也不得同时转交给第三方的同一人。

(五)印鉴转交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六)印鉴保管人员应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印鉴的交接必须进行登记,交接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

(七)印鉴保管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保管印鉴,印鉴使用完后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

(八)印鉴保管人员加盖印鉴章时,必须认真审查支付款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九)印鉴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印鉴,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印鉴章保管人员负责。

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批准程序使用:

(一)加盖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要有相关领导签字,并应对所加盖的支票的编号进行登记备案。

(二)财务印鉴的法人章只能用于与学校财务相关的业务,不能用于办理与财务无关的其他业务。

(三)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稿纸、白纸上盖财务印章。

(四)财务印章的保管者,对加盖印章的内容要认真审查并负责;印章保管者有权对不合规定的、不规范的业务拒绝加盖印章。

(五)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金额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已停用的财务印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上交,并对已加盖原印章尚未使用的票据﹑发票等做作废处理,并按规定渠道缴回核销

本制度自 20051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负责解释。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稽核制度

1、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室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2、稽核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由财务负责人兼任。

3、稽核人员要严格履行稽核职责,按程序及时开展稽核工作,按月提交稽核报告。

4、稽核人员对单位所发生的所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程序性进行审核。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于计划外的、违法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不予办理,并应制止和纠正,如无效,要向单位领导汇报;对经济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按规定审查各项预算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

5、稽核人员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各种发票、出入库单、验收证明、经济计划、各类经济合同、各类清单和其他证明经济活动的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账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账凭证的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6、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7、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    8、记账凭证的摘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是否完备。    9、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经过审核,如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的办法及时更正。

10、稽核人员对账簿的设置是否符合管理的要求、各类账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总账与明细账是否平行登记、月末各相关账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账簿的启用、结账和对账、记账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11、稽核人员对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填制方法按照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要求进行审核。稽核人员对某项稽核工作结束后,应当签名或盖章。对审核签署的凭证、账册、报表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泰安长城中学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管理包括对向财政部门购领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结算票据、向税务部门购领的发票和向银行购领的银行结算空白凭证。单位不得私自印刷票据替代上述票据。

2、单位所有票据的购领、保管、管理统一归口会计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3、建立票据领、用情况登记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结算票据在购领时需在登记簿上登记起止号码,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专拒存放。领用时需注明领用票据的起止号码、领用时间、用途,并由领用人签名。交回时,须检查其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否缺少、交日期、剩余份数等内容。全部使用完以后,再全部送财政部门核消。

4、收费收据和结算票据必须到财政部门购领。其他业务需开具票据时,必须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购领。

5、发生经济业务,应提供票据的必须提供票据。

6、项目须填写齐全,数字正确,内容真实,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具。

7、各种票据不得提前盖具印鉴。只有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盖具。

8、票据使用必须按顺序用双面复写纸套写。若需作废,不得撕毁,加盖 “作废”戳记后,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9、银行结算票据在购领时必须登记起止号码,使用时进行领用登记;因书写原因需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销毁;使用后的存根应附在记账凭证后。

10、票据使用后存根联须和会计档案一起保存。

11、财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

泰安长城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一、单位收费工作统一归口会计室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单位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到"四统一",即: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2、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    3、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4、统一由单位财务部门收取。    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入单位行政大账。

二、单位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

三、收费时,会计室要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以及代办费的预收范围及标准公布,以便群众监督。

四、代办费管理办法。

1、代办费坚持必要性原则,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要求需由单位统一代办支付并由受培训人员或单位负担的费用。    2、各项代办支出要在预收的范围内,超过范围的部分,会计室不予办理。    3、单位收取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各代办物品均以成本价计算。    4、代办项目取得的折扣、回扣、折让等一律冲销代办费支出。    5、代办费属于代管款项。不属于单位的资产,单位不得挪用。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1、出纳会计每晚应将有价证券、重要结算凭证、票据、库存现金放于保险柜中,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银行,放在保险柜中过夜的现金不超过3天零星支出所需的现金。

2、已盖印鉴的本单位签发的支票,应当天使用,当天无法使用的,应作"作废"处理。

3、印鉴保管人员每晚将印鉴放在保险柜中。

4、结算支票、各种票据应和印鉴分开保管。

5、当天收取大额现金时,应及时缴银行,到银行送、取大额现金时,应有人员陪同。

6、保险柜警报器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后都应打开,钥匙由出纳会计一人保管。

7、财务部门的门窗及房屋等硬件设施必须坚固防盗,各种火源应该远离账簿、报表等,注意防火。

8、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泰安长城中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单位主管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3、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4、本会计电算化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5、设立“计算机使用登记簿”,任何人均须登记方可用机。

6、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7、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8、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

9、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

10、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泰安长城中学财务监督制度

一、财务监督的依据:

1、国家的方针、政策。

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

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4、本单位内部财会管理制度。

5、单位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二、监督的对象为本单位及其附属经济实体的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为:    1、监督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作了及时合理的调整。    2、监督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3、监督开支标准,开支的计划性。同时监督支出制度的执行情况,力求节约支出。    4、临督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    5、监督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    6、监督净资产率,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及分配情况。    7、监督有无滥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    8、监督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三、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会计室、内审小组及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

四、单位设立内审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师代表3名、职员1名、工人1名计5人组成,通过职代会选举产生。内审小组依法独立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包括各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内审小组于每季度的15日前对上季度的经济活动情况按审计工作的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意见要形成书面文字向职代会和校长室报告。

五、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督单位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督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督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六、单位要建立内部审计的机制,定期组织自查。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必要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保护本单位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财会人员打击报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泰安长城中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结合我实际,制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凡在我校工作的男女职工(包括临时工)申请结婚登记,必须遵守婚姻法,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青年男女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由本人提出申请,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婚姻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二、已婚育龄计生对象应按规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应按规定在学校计生小组建立计生档案。
      三、申请生育的夫妇,必须由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到属地计生办办理生育审批手续,领取准生证,做到孕前有证、持证生育。
      四、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怀孕三个月后、四个月前凭计划生育服务站孕检证明到属地计生办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生育后应在90天内上环,申领《独生子女证》学校对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并按上级规定发放每月补助费。
      五、符合省《条例》规定照顾生育二胎的,必须由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报属地计生办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六、计划内生育一胎的夫妇,生育后三个月内必须落实节育措施,并将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报学校计生小组。暂不适应节育措施的,应有计生指导站出具的证明。计划内生育二胎的,生育后两月内夫妇一方必须做绝育手术。
      七、婴儿出生后必须在当月内向计生小组申报出生时间、地点、性别,并在一月内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八、育龄妇女要按要求进计生站普查,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普查,通报批评并限期进站普查。

      九、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凡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夫妇,严格按上级规定处罚。
      十、学校计生领导小组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检查与督促。

泰安长城中学教代会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2、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讨论决定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

4、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教代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阵地。

 

 

 

 

 

 

 

 

 

 

 

 

 

 

 

 

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职业道德

考核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依法治教、从严治教,提高我校教职工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学生满意的教职工队伍。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全体教职工(校级领导干部考核由上级组织按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执行)。

三、考核内容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结果设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90分。

(二)良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良好,师德考核总分89-80分。

(三)合格:能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总分79-70分。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者。

(四)不合格:不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背《泰安市教师行为十不准》的现象,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和方式

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学生、教职工及相关部门领导,以无记名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一)  师德评价办法。

1、任课教师考评(满分100分)

学生评价4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年级教学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对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无记名评价。

教师互评(2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组织教师依据师德考核内容要求按无记名的方式进行互评。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评价(4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领导及成员、年级主任、班主任、教研室主任、所任学科组长,依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职工考评(满分100分)

服务对象评价(40分)。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科室主任、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依据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结合职工述职对行政后勤人员进行评价。

职工互评(2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分管校长分别组织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依据师德考核内容要求,按无记名的方式进行互评。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领导评价(4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领导及相关人员依据教职工日常表现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 结果计算

计算出每位教职工三项评价的平均分(计算时各减去1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三项平均分之和即为教职工的评价得分。评价得分与师德过程管理得分之和即为该教职工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如下规定:

(一)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二)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照有关规定不享受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四)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七、建立师德档案

学校建立教职工师德考核档案,将每位教职工各项师德评价整理归档,存入学校师德档案。对问题严重的教职工及时进行帮扶。

八、考核组织

师德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为高三年级在五月底进行,其他年级及部门在六月底进行。

 

附件1

泰安长城中学教职工师德考核过程管理办法

一、升旗、校会、政治学习等活动,请假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他人,故意扩大师生矛盾,情节严重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按要求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

二、全局观念差,不能积极维护集体利益,给学校的工作或声誉造成损失者,每次扣5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教育教学任务、学校临时性工作的一次扣2分,态度恶劣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打牌、炒股、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1分;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或为维护学校利益、形象等做出较大贡献者(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同侵犯学校及师生财产人身安全行为作斗争等),视具体情况奖励1-10分。

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发现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6分,情节严重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或在危急关头处置不当,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1-5分。

四、 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散布反动言论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室吸烟、使用移动电话、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中途离岗、酒后上课或发现学生违纪行为而不加以纠正,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五、进行有偿家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或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或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教师个人不雅言行在校内或校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2分;对待家长言行粗鲁被举报经查实每次扣2分;有损集体荣誉或不利于同志间团结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六、未按学校要求参加教师相关培训学习的,每少一次扣2分。 

 

 

泰安长城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校长科学管理学校的重要内容。校务公开工作的切实到位,可以使教职工思想工作更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更为深入,教职工的凝聚力更加增强。

       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校务公开制度:

一、  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基建维修情况等

3、教职工奖励制度方案

4、推选评定个人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工作

5、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6、教职工工资晋升情况,福利与岗位工资的分配方案

8、教职工的聘用情况

8、学生的收费与开支情况

9、师资队伍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10、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及方案。

11、干部选拔的方案和程序。干部任免、考核方案。

12、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

14、教职工关心并要求公开的重要校务内容。

二、   校务公开的途径:

1、学校“校务公开”公示栏

2、通过教代会,将需要的有关内容向教代会报告。

3、根据校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园网、党政工联席会议、教师座谈会、学生家长会、学生家校联系册等予以公开。

4、建立校长信箱,随时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年级组座谈会、家委会等,共同就有关学校发展方向、规划、教学、后勤、教职工福利等工作进行探讨,做到彼此沟通,相互理解、支持和信任。

对校务公开的所有项目和具体内容采取提出、确定、审核、公开、评议、整改和反馈的程序,使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有序、科学、合理,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密切干群关系,凝聚人心,完成好学校的各项工作目标。

 

 

泰安长城中学出入校门制度

 

 为了加强出入校园的管理,保证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进入校园要下车,校园内不允许骑车。

 二、机动车辆凭通行证出入,要主动出示通行证。门卫保安要“认证不认人”。

 三、家长或者外来人员入校,要先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联系。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同意后应主动告知门卫保安,然后按要求登记,方可入校。如果和被访部门或者被访人联系不上,请先在门卫等候,待联系上之后再行进入。外来人员入校后不得闲逛,办完事后迅速离开。

 四、学生在上课期间,必需凭政教处盖章后的请假条离开校园。进入校园时,如果没有假条,门卫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确认后方可进入。午休时间,学生不允许进出校门。

 五、五号楼上的家属和亲戚入校,要主动向门卫保安告知身份,沿逸夫楼南面的道路进入家属区,不允许在教学区逗留和闲逛。

 六、双休日、节假日外来人员不准入校,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校。

 七、教学楼开关时间:6:30至22:00。逸夫楼的开关时间:上午6:40-12:10,下午14:00—22:00;如遇特殊情况楼门没有打开,请老师和门卫保安联系(内部电话87931)。

泰安长城中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就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车辆必须凭通行证进出校园,按指定地点停放在停车位上。私人来访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的,经学校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二、上级部门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以及其他公务车辆,经学校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三、5号楼家属的车辆,必须凭通行证进出校园,车辆不允许在教学区停放。家属区来客的车辆,需要由家属向门卫证实身份后,办理相关手续,把车停放到家属区,不允许在教学区停放。

 四、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不允许骑摩托车、助力车和车速较快的电动车。

 五、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出入下车,校园内不骑车”的规定。

 六、校园内的车速不允许超过5公里/小时。5号楼家属在教学区不允许骑行。

 七、学生的车辆不允许在车棚和校园内(教学区内)过夜。

 请全体师生自觉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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