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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长城中学关于筹备成立第十届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0-10-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注重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立体德育网络,充分发动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校研究,拟组建新一届家长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家长委员会逐级下设级部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级部家长委员会在级部协助下由本级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

班级家长委员会拟设成员5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3人。级部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组成,其中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原则上2018级15人,2019级19人,2020级17人)。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各级部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其中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6人。

二、具体安排

1.各班于10月19日前推荐组建班级家长委员会,并将本班家长委员会名单上报级部;同时,报送校门口“护学岗”安排表(每天3名家长,学生上放学前20分钟上岗,放学后30分钟撤岗)。各年级严格按照家长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开展级部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将相关图片和文字材料于10月23日前汇总到政教处。

2.政教处于10月30日开展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

1.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具有正确教育孩子的观念,重视家庭教育,有服务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对家长进行相关培训。

2.关心教育,并对教育有正确的认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3.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4.积极正面宣传学校,呼吁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能够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泰安长城中学

                             2020年10月10日

撰稿:陈长征

审核:张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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