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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评先范围标准及条件

[日期:2007-1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宗旨:公开评优标准,贯彻民主决策

            创设优良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实行过程管理,形成公正秩序

 二、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三、具体条件:

 (一)关于三好学生评优

     我校学生在本学期中政治思想表现好(思想品德评价分80分以上),体育成绩良好(体育成绩测评75分以上),且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优秀者,其中政治学科必须在70分以上,均符合三好生评优资格。

(二)关于优干、优秀团干评优

    凡我校学生干部(含团干),在本学期中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思想品德评价分90分以上),体育成绩良好(体育成绩测评80分以上),且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良好者,其中政治学科必须在70分以上,均符合优干、优秀团干评优资格。

(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

对本职工作报有极高的热情,工作认真、努力,任劳任怨,在工作中肯吃苦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主动配合部长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积极作用,能出色完成部长交给的任务。积极组织策划大型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领头作用,活动效果好、影响大,在校级范围内得到一致好评(其中政治学科必须在70分以上)。

四、具体程序    

     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干的评选,由各班主任在班上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唱票,初步确定人选,再交政教处审核确定并公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部门合议民主评定出人选后交政教处审核公示。

    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干,发给相应级别的荣誉证书,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干年度开学初在全校开学典礼上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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