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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5-04-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实施幸福教育,按照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印发<中共泰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以下简称“领航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施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为主题,扎实实施幸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新领航,发挥带头、骨干、桥梁“三个”作用,落实学生快乐成长、教师爱生乐业、家长满意提升、内涵发展推动“四个”行动,努力实现推出一位领航党员,竖起一面前进旗帜,带出一批领航岗位”的行动目标,为创建幸福学校、办好泰安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与步骤

(一)领航立标

党员制定领航行动计划,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确定领航承诺事项和践诺措施。党员人人参与,年年立标,承诺践诺。行政服务部门党员要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领航承诺;教师党员围绕“立德树人”,争做构建幸福课堂表率、培养幸福学生表率、成就幸福教师表率和建设幸福学校表率,进行领航承诺。党员提出的领航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定把关。要建立党员领航承诺事项台账,党员要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实行承诺事项挂账销号制度。

(二)公开承诺

    党员的领航承诺事项,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等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增强领航履岗践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履岗践诺

广大党员要在领航行动中认真承诺践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党支部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督促党员认真践诺落实,牢记宗旨,确保言必有信、有诺必践。各党支部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创造条件,积极搭建有效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促进党员积极践诺,以身示范。

(四)评议承诺

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党员领航情况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就领航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如实汇报,做到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帮超。群众评议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党员领航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示。党员在领航行动中的履岗践诺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调度检查。对“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进行深入动员、全面部署,确保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各党支部要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创新举措,探讨推进实施幸福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真正做到“幸福教育,党员领航”。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以敢于担当的主人翁意识,攻坚克难的坚定勇气,立足本职岗位,领航幸福教育。

(三)注重宣传,突出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校园网开辟“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专栏,及时跟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兑现承诺,力求实效作为检验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活动的主要标准,在体现活动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力戒走过场、搞形式。

(四)完善措施,注重激励。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领航践诺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机制,在领航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将作为向上级党组织优先推荐的先进典型,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热情关怀生活困难党员,认真解决党员领航践诺中遇到的难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激发领航践诺的持久热情。

 

中共泰安长城中学委员会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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