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中学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2010/9/26 15:18:16

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为了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柜存放,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三、严格实施安全守则,做好实验教学中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谨防各种事故发生。
四、爱惜药品材料,一切药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五、每学期清点一切药品,若药品丢失,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维护实验室及设备的安全和人身安全。
七、对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工作的人员造成的安全问题要予以追究。
    八、食堂的液化气、石油气应分开摆放。
    九、禁止在车库、配电室吸烟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十、禁止非法携带火种进入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医务室、配电室、仓库等场所,并禁止在以上场所使用明火。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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